第17章 金克丝

“其他街区来到吧,好久没看到有人敢闹事了。”

“今天轮岗过来镇场子的是谁来着?”

“不知道,好像穿的是青色衣服。”

“卧槽,是草鞋啊,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约瑟夫一早就注意到那个与众不同的蓝头发女孩,她眼神中透出的淡淡哀伤令人沉醉。

歌舞厅里的胭脂俗粉他不感兴趣,唯独喜欢这种有故事的女孩。

不过,他并没有冒然靠近。

多年泡妞的经验告诉他,冒然靠近很容易引起反感,特别是在自己不够帅的情况下。

奇怪,我约瑟夫怎么会不够帅?我以前觉得自己很帅的啊?是谁影响了我?

脑子里浮现出加兰的面容,堪称人脸建模的帅气。

好吧,如果有老大那么帅,我直接就主动出击了。

看到光头大汉一屁股坐到金克斯身边,约瑟夫一边是气愤,一边是欢喜。

他知道,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

约瑟夫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到吧台。

“喂喂,谁给你胆子在我的场子里闹事?”约瑟夫嚣张地抓住光头大汉刚抬起的手。

“你的场子?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光头大汉掀开衣服,露出左胸的红色印记。

酒吧背后都有黑帮罩着,这是惯例,但极少会有黑帮不给他面子。

约瑟夫看了一眼,笑道:“哟,老熟人啊。”

左胸上的红色印记是一个黑帮的标志,这个黑帮的每一位成员都有。

血手帮,祖安最大的黑帮之一,跟炼金男爵有着深入的合作。

有三个街区完全在他们的笼罩之下。

约瑟夫曾经的老板就与血手帮非常不对付,双方经常摩擦不断,约瑟夫作为金牌打手和许多血手帮干部有打过交道。

对于血手帮,用约瑟夫的话来说,一群靠着贩卖人口混日子的垃圾。

“谁他妈跟你老熟人,别以为瞎套近乎就会放过你。”光头大汉恶狠狠地说道。

身边的人摇头晃脑:“怎么,吓着啦?刚才不是很嚣张吗?”

约瑟夫笑了:“哥们,刚进入血手帮就跑出来装逼,你大哥没教过你要学会低调嘛。据我所知,你们血手帮的日子可不好过。”

光头大汉猛的一惊,有些心虚,他怎么知道我刚加入血手帮?

看穿了他心里的小九九,约瑟夫说道:“老成员的印记是暗红色,你的印记太红,太亮了。”

光头大汉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的印记,确实如约瑟夫所说和老成员的不一样。

小主,

他现在已经有点相信约瑟夫和血手帮是老熟人了,能跟血手帮当老熟人,居然还能活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