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宋哲敬礼,转身离开了。
他回营里交代了几句,提着行李,坐上了去墨省的火车。
宋哲到了墨省,并没有着急去农场见宋家仁,而是辗转来到了胜利大队,要见鲍志国。
马上就要抢收了,鲍志国忙得焦头烂额,宋哲要不是个军人,鲍志国可没空见他。
军人在他心里是神圣的,对方又是为了宋家仁来的,他推脱不掉。
鲍志国推开了办公室的门,瞧见了一身军装,身姿笔挺的宋哲。
同为宋家人,宋家仁过于柔弱了,宋哲身上则是多了一些硬汉气质,五官硬朗,身姿挺拔,很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
鲍志国一见他,便不住的点头,这个年轻人可比宋知青强多了,真难想象他们是一家人。
“同志你好,我就是胜利大队的大队长鲍志国。”鲍志国伸出了手。
“你好,我是宋哲。”宋哲伸手与鲍志国紧握了一下。
“请坐。”鲍志国还给宋哲倒了杯热水,“同志,喝点水暖一暖身子。”
墨省这会儿已经有点冷了,早晚温差特别大,这也是墨省大米好吃的原因之一。
宋哲确实有些口渴,于是端起茶杯来喝了一口,紧接着便开门见山地道:“大队长,宋家仁是我的侄子,这孩子虽然不是什么栋梁之材,可也不是为非作歹的人。他胆子小,从小身体也弱,品性也是不错的,关于纵火一事,怕是有什么误会在里面吧?”
鲍志国轻轻一笑,问道:“同志,您平时在部队,鲜少回家吧!对您这个侄子,只怕也关注不多。”
宋哲双眉微拢,认真的听着。
“宋知青在我们胜利大队,可是很有名的呀。”鲍志国叹了一口气,“好好的年轻人,不知道进取,每天想的都是钻营那一套。他平时上工懒散,干活不认真就算了,好好的爷们,正经事不干,还要散播谣言闲话,像长舌妇一样,谁能看得起他?”
宋哲的脸越听越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