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日本再次发出诱降声明。
于是,汪经纬集团代表高、梅与日本代表影佐桢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日方于恢复和平后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
1938年12月18日,汪、曾﹑周等逃离重庆。到越南河内后,发表降敌"艳电"。
1939年4月,由日本特务秘密护送汪等进入上海﹐着手组织伪中央政府。经日本策划,北平﹑南京两地伪政权取消。
1940年3月30日,南京举行所谓"国民政府"还都仪式,正式成立傀儡政权,发表《和平建国十大政纲》。
华北临时政府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撤销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日本政府对汪伪政权发表宣言:"决定给予全力协助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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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伪政府的辖区包括今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大部分,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山东、河南等省小部分。
1940年汪伪政府在南京成立后,设置汪伪政权和平建国军军服军事委员会作为其最高军事指挥机关,汪兼任委员长。
汪在建立政权之前曾仿照蒋经营黄埔军校的先例在上海江湾成立军官训练团,意图建立自己的嫡系军队。
由于日本方面不允许他有这样的部队,所以训练团被带至武汉绥靖处工作。
尽管如此,至日本投降时,汪伪政府已经拥有7个集团军和一些绥靖部队。
此外,汪伪政府还对外吹嘘建有海军和空军。但汪伪政府的海军仅有陈旧小炮舰3艘,空军只有数架教练机,实际上形同虚设。汪伪政府所有的伪军统计起来,对外号称兵力百万,实际上大约只有八十万人。
1940年3月30日,原“华北临时政府”的名称废止,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
该委员会在汪伪政权中享有极高的自治权,拥有直属的绥靖军,并全权处理河北、山东、山西三省沦陷区及北平、天津、青岛三个特别市的政务,承担所谓防共、治安、资源开发及调节物资供求关系等方面的任务。
除对外关系外,在内政各方面实际不受汪伪政府统制,是由日本实际控制的一个傀儡政权。其行政设置是:在政务委员会下设省和特别市,省以下设道、市、县、省长、道尹、市长、县知事由政务委员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