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成为这个最强的勇士,说不定你能直接成为这些土着的精神领袖也说不一定?让他们把整个部落最年轻漂亮的女孩送到你的帐篷里,他们也会照办也说不一定哦,大概还会很高兴,因为最强的勇士要亲自留种赐福给部落的女人们诞生更强的后代了。”wonderpus打趣地说道,可现在没人觉得这个笑话有趣,都快要饿死了,就别提下三路的事情了。
“不过按照这个部族的标准的话,想要成为勇士,你就先得成为战士,也就是能独立狩猎一只食肉性恐龙的水准吧?”wonderpus说,
“芙洛拉女士经常观察到这个部族的人会尝试不以捕食为目的性的去狩猎岛屿上的恐龙——他们会派出一个被祝福的族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龙精虎猛的男性,去想方设法独自战胜一条恐龙。如果实力不济被吃掉了,他们会缅怀这位族人,打道回府,如果这个族人成功战胜了恐龙,那么他会在部族里受到一个隆重的仪式,来庆贺他正式成为了部族的战士。”
“独自狩猎那些恐龙?你在开玩笑吗?”巴巴罗萨觉得自己是饿昏了头,产生了幻听,要么就是wonderpus昏了头,产生了某种错觉。
就算是发给巴巴罗萨两把AK-47,再附赠一支RPG发射器,他也搞不定那些恐龙啊,最起码得把坦克开过来,才有机会把这些东西给轰趴下吧?你跟他说这些野蛮人居然可以单挑那玩意儿?
“这个部族的人难道——”反倒是安娜意识到了什么,看向wonderpus。
“嗯,你猜得没错,这群部族里存在着一批实力相当不错的混血种。”
wonderpus倒是不意外安娜知道混血种的事情,虽然她是普通人,但之前跟路明非还有林年那两人搅在了一起一段时间。
众所周知,那两个家伙基本都是管不住嘴巴的,对于其他混血种来说泄密就等于清算的铁律,对那两人来讲完全就是放屁,就算他们乱说话惹出了什么乱子,也总有人会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给他们善后。
“这个部族自称为‘神选之民’,能在这座岛上生存繁衍肯定有他们的独到之处,族群之中产生混血种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六十就是其中一个原因,优秀的血统以及野蛮生长的环境,让这个部族的混血种平均水准远超于外界被惯坏了的那些同胞,感觉就像是非洲部落里出来的长跑运动员和现代运动员的差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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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pus本身也觉得这个现象很有趣,毕竟在混血种的世界里,很多人讨论过在科技不发达的以前,老一辈的混血种们究竟是怎么跟龙类作战的,毕竟那个年代可没有风暴鱼雷或者战斧导弹群去打击龙族。
实际的答案很简单,只是现在的混血种们不怎么愿意接受和承认——那就是老一辈的混血种普遍都比现在的混血种要强,要狠,单兵作战的综合素质几乎不是一个档次的。
亚特兰蒂斯岛上的这些神选之民就验证了这个事实,在没有科技辅助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靠个人的勇武,和那些体型大自己数十倍的猛兽博弈,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以及被迫刀尖舔血的战斗过程中,弱者会被淘汰,强者才能留下来,而强者彼此之间又繁衍出更强的后代,循环往复,符合了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论,只要不灭绝,那么留下来的,繁衍下去的,只能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林年和路明非这种个别例子的怪物出现之前,混血种世界中名震寰宇,威慑四方的强者依旧是那么几个老东西,希尔伯特·让·昂热、庞贝·加图索、贝奥武夫、汉高...新一代的年轻人们几乎永无出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