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网暴

这群人!

对!

人!

我不觉得他们是歹徒,他们什么都没做。

就被这两个房子的主人,进行惨无人道的攻击。

有错的不应该是这两个房屋的主人吗?

警察应该把他们抓捕进去。】

【活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圣母。】

【要不你去把乐山上面的,那尊大佛搬开,你坐上去。】

【刀子不割这自己身上,不知道痛是吧!】

【我也觉得,这两个房子的主人过分了,就算他们是罪犯,他们难道没有人权吗?!】

【就是,就是,这压根就不是正当防卫,这妥妥的是防卫过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好吗!!

你们这群有钱人的舔狗,是不是觉得,他们放的屁都是香的。

我刚刚过了法考,免费给你们这群法盲科普,什么才是真正的,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起因是因为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2.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3.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做出;4.防卫时间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的时候;5.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这群人,没有做出任何伤害,这两个别墅主人的任何行为,他们就对这群人,进行了暴力攻击,这不是防卫过当是什么。

他们才应该是那要被警察带走的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也原封不动的送回给你。

不要以为,这就你一个人懂法。我不知道你法考,是怎么过的,看前不看后。

首先防卫过当的判定,为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为防卫过当。

其次还有一条补充:另第20条还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群歹徒就是正在进行抢劫的过程中,别墅的主人是正当防卫。没有任何异议。】

【你怎么知道,他们正在进行抢劫,你又不在现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都不惜的怼你,首先,你作为一个正常人,大冷天的,没事翻人小区围墙,被人小区业主发现,用烟花攻击。

还舍不得跑,就一个劲的往里冲,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群人不怀好意。

而且还不是一个哦,是十几个哦~】

…………

下面的讨论,叶清瑄大致翻了一下,基本上就是各执一词。

反正大家都不是当事人。

说你的推测是对的,我也说我的推测是对的。

双方谁都不服谁。

吵到情绪激动的时候,说的话也越来越难听。

到最后已经严重偏离主题,纯粹变成了一场骂战。

至此,叶清瑄知道有些人的目的已经达成。

就像是扶奶奶说的,这背后远程操控,洗脑这群歹徒的人。

现在便可以,潜伏在这些帖子里,从中观察,挑选。

从这样声势浩大的网暴事件中,挑选出一部分极端分子。

经过‘调教’,‘引导’,‘沟通’,还有一定经济和物质上的支持,最后成功的,让这些只敢在,网络上重拳出击,现实生活中唯唯诺诺的网暴着。

变成和今天这十几个歹徒一样,他们手中,指哪打哪,或锋利,或愚钝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