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过夜太贵了,反正野外都住习惯了,挺好的。
至于这些水气……
回去先问问沈水碧吧,她懂得比较多,看看有什么比较好的利用方式没有。
准备好这些,李启准备再去集市一趟,买干粮,还有答应老马的甜菜和燕麦。
只是,还没走两步,他就看见了一头汗水的,之前遇到的那个富户。
李启看见对方之后,果断掉头就走。
绕一圈再去集市吧。
但对方显然没有准备让他离开。
这个胖富户立马冲了上来,拉住了李启:“诶!小兄弟!小兄弟!还记得我吗?我早晨买了你的兽骨呢!”
李启皱眉,转过身来:“这位员外,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也没有亏你的,你也没有短款,你现在拉着我不放是什么?”
“哎哟,哎哟,小兄弟,啊不对,这位大巫,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你千万别计较,千万别计较。”那富户却抓紧了李启的袖子,坚决不放,不断的讨好。
但他毕竟只是普通人,李启运使鲤流意,滑不溜手,轻松就把身体扯了出来。
这一手,更是让富户惊住了,他连忙追了上去,抱住李启,跪在地上:“大巫,大巫,你救救我吧!”
“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救我一命吧!我愿意奉上十金……啊不,二十金!”
他突然抱住李启,却让街边无数人都看了过来。
李启极端讨厌这种被无数人注视的感觉,所以马上把人拉了起来,沉下声音,带上些许怒意:“有话说话!你该不会觉得靠你的手拉得住我吧?到时候我转身一走,看谁救得了你!”
那富户连忙起身,擦干眼泪,只是仍旧抽泣不已,仿佛真的伤心极了。
李启看着厌烦,先前此人算计自己,现在又跑出来装可怜,让他很是不爽,本来是想直接掉头就走的。
可是他说了二十金。
好多啊。
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换算成钱的话,是二十万钱。
都够自己开一场百人以上的大道场了。
所以李启没有直接离开,而是皱起眉头,压下厌烦,快步往前:“走,去你家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