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恨一个人,有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从一个局外人的眼光来看,王琳的人生已经跌入谷底了。

想要有起色,除了自己能够觉醒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挽救王琳的人生,我并不是那么心甘情愿。

也做不到。

对王琳不管不顾,做到冷血绝情没什么问题。

至少不会有人来指责我。

出轨的妻子,被丈夫抛弃,说破天也找不到帮她的理由。

可问题是,王琳在刘颖面前印象很好,属于犯错就能挽救的一类人。

对王琳绝情,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对刘颖绝情,甚至陈父的关系都要破裂,我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当然,老太太也不见得真的会为了个犯错的儿媳妇和儿子绝交,可家庭矛盾就尖锐了起来。中间还夹着个女儿,也就是眼前麻烦的来源。

如果没孩子,离婚后就太简单了。

互不联系,时间长了,也就淡忘了。

可有孩子在,就不得不考虑家人,方方面面的问题。

自己爽了,家就得闹得不可开交。

我总不能连名义上的父母都不管不顾吧,甚至女儿也不管了?

一个人,一个活在华夏这个人情社会里的人,但凡在德操上做的过分了,总会被人孤立。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客观存在的规则。一个能够对自己家人狠毒的人,他的朋友会怎么想?他的合作伙伴会怎么想?哪怕避免不了合作,也得防着一手吧?

外人可没有自信,能够和其父母儿女的关系相提并论。

如果是大家族,私生子,从出生那一天起就遭受整个家族的冷眼和欺负,这算是情有可原。

可问题是我顶着陈峰的独生子身份,做事就得有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