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奋不顾身

天理良心 雪山一棵松 1376 字 3个月前

曾华沉默无语。

房间静寂无比,只听见周良生急促的呼吸声。

片刻,曾华拉着周良生的手,凝视周良生憔悴不堪的脸,轻声试探问:“周叔,是否接受这不公的处理?今后有何打算?”

“曾书记,我是否接受又有何用?”周良生心情复杂,闭着双眼,无比懊丧地说,“赵生财得知我被处理的最终结论后,幸灾乐祸,弹冠相庆。老瑶王和瑶胞都愤愤不平,准备联合上访为我鸣冤叫屈。我阻止了他们,说不能给您和镇党委添麻烦。”

“瑶胞见我有两天心情颓废,担忧我就此撂挑子不干,或出工不出力,让桐漯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尤其是冯家漯村的村道建设半途而废。我对他们说,我以人格作保,组织上再对我不公,我心理再感委屈,也绝不能因私废公,拿桐漯村的扶贫工作来出气,以瑶胞的脱贫致富来要挟,该做的工作一定要做,年初制定的脱贫计划一定要全部实现。”

“终于熬到年终了,桐漯村精准扶贫最后一项工作即将完工,”周良生睁开眼,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表情木然地说,“曾书记,我的承诺兑现了,自认无愧于桐漯村第一书记的职责,无愧于桐漯村瑶胞的信任,无愧于天理良心。”

“县纪委不是定我不称职吗?把我搞死才肯善罢甘休吗?人不畏死,何以死惧之?!我现在已心如死灰,今后就如它们所愿,以一个不称职的干部来麻痹自己,发誓再也不干任何工作。”

“曾书记,待今年桐漯村脱贫摘帽后,我请求病休,工资、津贴、奖金等一分不少。如您感到为难,我就呆在镇机关办公室,每天喝茶看报,虚度光阴,枉受民脂民膏。恳请您批准。”

哀莫大如心死。曾华的心又是一阵绞痛,多么痛彻心扉的打击,才让一个忠诚信仰、人民至上、努力工作的老同志如此心灰意冷,毅然决绝啊。姜尚峰、方芳之流真的是心如毒蝎,畜牲不如!

不管用什么办法,采取什么手段,都不能让周良生这头为民服务的老黄牛吃亏,让全镇同志们心寒。曾华心中暗下决心。

曾华锐利的眼神透露出毅然,坚定无比地说:“周叔,我答应您的任何要求。”

“但是,人间自有公理,人性自知冷暖。于公于私,我都要出头,为您伸张正义,还您老公道。”

周良生猛地直起身子,用力反握曾华的手,神色紧张说:“曾书记,不行,绝对不行。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大半年来,您因工作得罪了太多的官,太多的人,已经够难的了。”

“我不能为您排忧解难,但决不能给您雪上加霜。我已认命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对您守口如瓶,不愿透露半点信息的原因。”

“周叔,我知道,人间自有真情。”曾华侧过身,和周良生四目相对,声音高亢,“勿需讳言,我的确很难,但不代表我就可以冷酷无情,眼见老叔加同志的您落难而不伸出援助之手?哪我不成了隔岸观火,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官痞加小人吗?您老愿意我成为这样的人吗?”

周良生从曾华掌心里抽出手,擦着额上的冷汗和脸上的泪痕,不知所措说:“曾书记,这,这……我,我……”

曾华站起身,面对周良生,毅然决然说:“周叔,我意已决,您老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亲自给你写申诉报告。”

周良生脸上既茫然又感激,情不自禁地点点头。

曾华坐到简易办公桌前,打开电脑,沉思片刻,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写下了申诉标题:关于中餐喝酒的申诉报告。随后,他文思泉涌,奋笔疾书,把自己的真情实感倾泄而出:

尊敬的刘书记:

我叫周良生,是柏城镇政府干部、桐漯村第一书记,现对宁山县作风办“关于柏城镇驻桐漯村第一书记周良生工作日中餐饮酒的通报”向您申诉,详细情况报告如下:一、我现年53岁,今年3月16日任桐漯村第一书记,长驻冯家漯村。6月28日上午十一点二十多分,我因冠心病药吃完,特电话向镇党委书记曾华请假半天,回县城家拿药,曾华书记当即批准同意。二、中午十二点四十分,我接受了曾担任过三十多年桐漯村支书的冯正80大寿的宴请。盛情难却之下,驻村后滴酒不沾的我端起了酒杯,向老村支书、“老瑶王”冯正祝寿,相互对饮了几杯本地红薯酒。大约二点半左右,我搭车回到了县城的家,然后酣然入睡。下午五点多钟,我睡醒后,见手机里有几个陌生的未接电话,便按号码打过去。县纪委的同志告诉我,要我马上到县纪委去。到了县纪委后,纪委的同志给我抽血化验,并询问我是否喝了酒,什么时候喝的?我一一作了回答。大约六点钟,抽血化验的结果出来了,我的检测酒精含量为87MG/100MG。我在问话笔录上签字后,县纪委的同志就让我回家了。三、2007年7月2日,县作风办下发了“关于柏城镇驻桐漯村第一书记周良生工作日中餐饮酒的通报”,认定我违反省、市、县有关规定,中餐饮酒,作出如下处理:一、对柏城镇和周良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减柏城镇2017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扣发周良生2017年工作津贴400元。二、周良生2017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取消其2017年度评选评优资格,扣发其2017年度考核奖和绩效奖。三、对柏城镇党委书记曾华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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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县纪委上述处理不服,于7月3日书面向县纪委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处理决定。县委副书记谢浩在我的报告上签字:请尚峰书记安排人核查周良生6月28日上午是否请假,之后再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7月6日,县纪委同志到柏城镇找曾华书记核查情况。曾华书记明确说,我于6月28日上午,向他电话请假回家拿药,他批准了我的请假,并在问话笔录上签字认可。

县纪委调查核实后,却不愿纠错,认为我只是口头向曾华书记请假,虽曾书记批准同意,但不是书面请假,不符合相关请假规定,因此,维持原处理决定。

刘书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殊原因,口头请假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属于正当请假,与书面请假同等对待。我作为桐漯村第一书记,一年来,为瑶胞脱贫呕心沥血,各项工作成绩有目共睹,深得瑶胞拥护,得到了县委副书记谢浩的首肯。柏城镇党委已确定将桐漯村扶贫工作队,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为先进扶贫工作队。

我驻村因病请假,经领导批准后回家拿药,不知违反了党纪国法的哪条规定?国家又有哪条法律法规规定口头请假不算请假,主要领导批准也不能算数?我们党组织什么时候对同志不仅毫无人文关怀,还如此冷酷无情,蛮横霸道,非要把一个对党忠心耿耿、对人民关怀倍至、对事业热忱肯干的老同志逼上绝路?难道我的所谓错误超过了宋忠勇(我亲戚)陪市扶贫检查组领导喝酒死亡之责吗?难道和平镇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属于正常的公务接待吗?如县委仍维持县纪委对我的处理决定,我将以宁山县柏城镇桐漯村第一书记的身份向中央、省、市党组织申诉,到京城、沙市上访,相信会引起轰动,得到国家、省、市的高度重视,撤销对我的不当处理决定。

曾华反复核对,字斟句酌后,将申诉报告打印出来,交给了周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