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看到那十匹马的时候,眼中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尤其是哲别,走到一匹左眼上方有块小指甲大小的白色毛的枣红马面前。
抬手轻轻抚摸上那块白色的毛,嘴里轻唤道:
“那森!是你吗?那森?”
那枣红马轻轻打了个响鼻,显然是认出了哲别。
它还用脑袋亲昵的蹭了蹭哲别的手掌。
“所以——这些马都是出自你们安察鲁塔塔尔部落的战马?”
秦悠悠有些意外的看向莫日根。
莫日根非常肯定的点点头:
“只有我们安察鲁塔塔尔部落的战马才会被养的这么好!”
说完又指向在拿脑袋蹭哲别手掌的那匹枣红马:
“那森是哲别一口奶一口奶喂养大的——”
莫日根给秦悠悠讲起哲别与枣红马的故事。
原来枣红马是意外早产的,先天不足,所以母马直接放弃了他。
是哲别拿着小碗和小勺,一口奶一口奶喂养长大的。
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那森。
那森在草原语里是长寿的意思。
哲别希望这匹早产小马能像普通马一样健康长大。
也许是哲别的祈祷起了作用,原本活不成的小马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还在哲别精心的照顾下越来越壮实。
一人一马的感情也急剧升温。
但好景不长,到了每年交马的时间,北狄朝廷派来收马的官员见到精壮的那森,直接让人给拉走了。
根本不理会莫日根还有哲别和族人们说的早产之类的话。
反正在他看来,那森和其他马一样的健壮。
哲别没想到,时隔两年,他竟然还能再见到那森。
“不对呀!”
莫日根突然反应过来。
“我们安察鲁塔塔尔部落的战马被朝廷收走后,都是送往了北狄的各大军营的,怎么会被几个杀手骑着呢?”
裴千尘在心中干笑几声。
他越是想隐藏拓跋凌风的真实身份,老天越是给他找难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