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又见全院大会(下)

“但是,秦淮茹却仗着何雨柱的干部身份,以及何雨柱在轧钢厂的特殊地位,拒不归还贾家工位,更是在公开场合多次表明:贾家的工位,是对她秦淮茹在贾家多年当牛做马的补偿!”

这么后现代的说辞,想来应该是傻柱出的主意吧!

你特么又不缺这三瓜两枣的,何必非要把贾家一窝子老弱病残逼入绝路?

知道未来剧情的,都明白贾张氏是个刻薄的老东西,秦淮茹、贾梗、贾当是白眼狼,但你这明目张胆侵害人家权益就过了,哪怕是像偷闫埠贵家的钱一样,弄个老鼠背锅都说的过去。

非整些乱七八糟的幺蛾子出来干什么?

上一个这么整的人,名字叫做秦桧。

咋的?你也要弄个“未来有罪”出来,和秦桧的“莫须有”比个高低?

你特么但凡用贾家众人现有的罪名,去报上一世的仇,都没人说你什么的。

何必呢?

“国家鼓励寡妇再嫁,但前提是,寡妇不能肆意侵害前夫家的钱财和利益,更不能搞破鞋!”

“和秦淮茹搞破鞋的何雨柱,才刚刚结了婚。”

“可惜何雨柱媳妇郑文娟,本身只是个被母亲和弟弟拖累的可怜人,为了让何雨柱帮助其弟弟郑光明、母亲苇青治病,不得不坐看何雨柱为非作歹,实在看不下去了,才会找借口离开。”

母亲苇青?弟弟郑光明?

她弟弟该不会是瞎子吧?

赵卫国看过《人世间》,郑娟也有印象,可郑文娟,貌似没听说过,但总觉得他们之间有联系。

街道办主任周昊,一副吃了翔的表情,语气中透着不满地说道:“经三工部介入,判定在此次事件中,秦淮茹负有主要责任,何雨柱属于被勾引方,不再另行处罚。”

这话,直接在四合院内炸了锅。

又跟上次姓王的一样,傻柱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