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人,布莱顿没有丝毫兴趣,他盯上的,是文森特从白银之斧家族府库中“征调”的52套重骑士装甲,配了马铠的那种!
这可是真正的宝贝,搁在他的手里,打上几场胜仗,就能直接造就同等数量的骑砍重骑兵!
“你小子疯了吗?一套也别想,这是征调来的,全部都会用来补充重骑兵团。”
文森特把布莱顿送来的食盒打开,取出各样零食美滋滋地品尝起来。
讨价还价好啊,就看你个毛头小子,能从我这里讨到什么便宜!
这52套重骑士全套装甲,足可以让他从附近几个边境领和后方临近的贵族领中征募同等数量的优秀重骑士,这是足以改变这场战争的核心战力,怎么可能分给一个小小的骑士,就算自己真的给他,他也不可能保住的。
每一套这样的装甲,都需要最上等的甲匠带领一大帮人辛苦工作至少两三个月,才能产出一副。
不说耗费的材料和工钱,只说这么一个团队,就不是哪个人都能请得到的!
每一个上等甲匠,都是大贵族家族的核心财富之一,即便在其族内,也不是每个后裔都能轮得到。
独立于王权之外的骑士团,正是有了自己的马场和甲匠团队,才能在这纷乱的世界上立足。
就连文森特自己所在的伯爵家族,也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甲匠团队,才逐渐失去了伯爵领,沦落成为一个庄园贵族家族。
布莱顿才不管那么多,直接两手一摊:“没有重骑压阵,我是不会跑过去送死的。亨利手里有近两百的重骑,还被阿巴松一战杀死四十多个重骑,我拿什么抗下他的重骑冲锋?”
文森特噗嗤一笑:“你小子,少跟我耍心眼,你那么多轻骑在手,我就不信阿巴松的重骑能抓到你的尾巴。”
重骑冲锋的确厉害,机动能力却是个大问题。
全副武装的重骑,每次冲锋一般不超过500米,即便短暂休息,一场战斗也只能发起三到五次冲锋。
行军的时候,重骑兵是不会长时间着甲的,需要有至少一匹驮马携带装备,战前的着甲,通常要消耗一刻钟,或者更久。
总之,这是个决战兵种,几乎所有边境实权贵族都会在战时将重骑兵团留在自己身边,无论出行还是作战,阵仗绝不会小,行军也很少离开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