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盛突然如同红了眼的野兽一般站起来,盯着罗彻道:“罗彻,你行,我这就带着兄弟们滚蛋!”
“走!”
说着,就带着几个小卡拉米,愤恨不甘的走了。
几年前,他可上头了,跟下面的几个街溜子强杀三个女学生,事情闹得很大,被抓进了局子里,后来因为三个女学生的尸首没有找到,没有定罪,成为了漏网之鱼。
如果被罗彻把埋尸的地点说出来,就会做成铁证,就算他关系通天、使再多的手段,也得要吃枪子。
更令他充满恐惧的是,这个事情除了几个一起犯事的街溜子,谁也不知道,罗彻是怎么搞得这么清楚的?难道罗彻还抓着他其他的把柄吗?
他手下的小卡拉米也都不蠢,想一想强杀三个女学生的案子,就明白了罗彻话里的意思,但一个个都装作一脸懵逼的样子,只是在那里叫嚣让罗彻好看。
等他们走了,宋美瑜担忧的道:“彻哥,你真的要跟他们斗吗?”
作为土生土长的洛都人,她自然也猜到了罗彻话里的意思,知道罗彻这是戳到了黄百盛的死穴。
虽然她知道罗彻已经今非昔比,但对黄百盛这种社会大哥,本能的有着一种敬畏,并不希望罗彻和黄百盛都跟你死我活。
毕竟黄百盛在秦西省,黑白两道都吃得很开,就算是苏海龙、苏奇父子要对付他,也会从侧面动手,不会直接跟这种穷凶极恶之徒撕破脸。
罗彻却是无所谓的道:“有什么好怕的,一个街溜子而已。”
然后就不再搭理宋美瑜。
前世经历了那么多磨难,他要是这点事都遭不住,那那些苦也就白受了。
大灾变之后,他自然会让黄百盛明白什么才是“礼数”,没必要现在就着急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