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见庄晓毅沉默,揶揄的说到。
“没呢,没呢。”
庄晓毅赶紧摆手否定。
“算你识相!”
少女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步履轻快的向前而去。
在地里干了一天,原来一天到晚坐办公室的庄晓毅很不适应。
没有劳作过的他,把自己整的腰酸背痛。
他当然没有傻傻的就光干活,趁着午饭和休息,找人搭话,旁敲侧击,总算搞明白了一些事情。
现在是西元1966年,村子还就是他老家那个村子。
他现在叫刘青白,小名东仔,少女名叫丁香,是他刘青白的远房表姐。
刘青白的父母在建设边疆,于是就把刘青白托给丁香一家照顾。
可这些基本的不能再基本的信息根本就看不出什么,庄晓毅还是觉得没有头绪。
快下工时,少女又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邀庄晓毅一起回家。
只是少女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早上见她时的暖暖笑意。
她看上去有几分忧愁,眼神略显焦虑,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知道有什么心事。
夕阳下庄晓毅看着少女的侧脸,脚步慢了下来,忽然开口飞快的小声念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走在前面的少女猛地一顿,好像身体突然僵了一下。
不过很快的她顺势就转过身来,就像是她本来就要转身一样。
少女脸上微微有些不自然,不过很快就隐去,她看向庄晓毅问到:
“东仔,你在叽里咕噜的嘀咕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我说着这夕阳好美啊,姐你说是不是?”
“是啊,好美啊......”
少女转头,落日余晖,橙红的光映射之下,她的脸上带有几分落寞,痴痴的说到。
回到了家,少女和庄晓毅道别,让他等会去她家吃饭。
庄晓毅心里又忐忑起来,生怕这是鸿门宴,可又怕不去会有什么更不好的结果。
硬着头皮,心里七上八下的好不容易在少女家吃过晚饭,庄晓毅赶紧溜回了茅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