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到人的本质劣根性和优越性,对人的态度充满理解、同情、狠心、决绝,矛盾对立的态度在一颗心脏中。
张记无疑也是这种人,同学情谊是纽带,这种纽带随着毕业而珍贵,以至于他们4人想要和张记在一起吃饭也会变得困难。
不联系的同学只是同学,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的同学。
财富差距在社会阶层的差距,拉大彼此间的交流,也让关系疏远。
“我和你打赌,衣柜里的红酒肯定是假货。”
“张记大方的时候真大方,小气的时候也会为了省钱买假酒,不能说是假酒,也是玛格酒中的劣质品。”
坐下来撕开茅台包装盒,古蔺对程明说道。“还用你说,谁不知道张记的小心眼之处。”
“上学期就快结束了,你们有什么打算,实习单位,毕业以后的计划,有没有定下来。”
“下学期我就要去我爸的公司打杂,光荣的成为一名菜鸟选手。”
三人坐下,解开塑料袋,将买的熟食和炒菜拿出来。
一次性筷子随意丢在桌子上,一次性杯子一一摆好。
浓浓的酒香弥漫,宿舍成了酒香的散播地,成了酒香不怕宿舍深的巷子。
程明辉沉默寡言,听着古蔺的问题,抬头看一眼古蔺,又重新低下头。
何劲、古蔺、程明、张记都有他们明确的路,唯独他没有明确的前路,还在迷茫和纠结中,不确定的选择他的路。
陆瑾明确的表达她的前路,一定要留在魔都。
程明辉偷偷去新开盘的地盘看房子,不论是哪一个地盘,哪怕是郊区的房子,也是他负担不起的。
房子成为压在他肩膀的大山,想要扛起这座大山,可他的肩膀在瘦弱,根本无法扛起。
陆瑾家境和他的家境相同,哪怕是掏空两个家庭的积蓄,还是难以买一套房子。
付完首付,还需要贷款,每次想到贷款,程明辉的脑袋很大。
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还贷款的压力交给父母。
一口气喝完半杯酒,程明辉说道。“魔都是真的好,这是对你们魔都土着来说,对于我们这些外来者,魔都很不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