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3章 市人大的权力

春节后的一个月,市人大的日常工作都熟悉的差不多了。

老主任遗留下来的很多未解决的工作,也到了该解决的时候。

李仲飞从两堆一尺多高的文件最上方拿起一份。

一扫眼,竟然是市政府的工作报告。

题目是“关于陆舟海运公司处理意见的意见”。

李仲飞在任书记时,把这件事交给了原市长贾国源处理。

贾国源有什么本事能处理好此事呢。

陆舟海运公司接连出事,背了一身官司。

商业界大佬谁也不肯接手这个公司。

所以一直搁在那没处理。

程宇宵上任市长后,盯上了该公司冻结的那二十亿保证金。

由于李仲飞下过严令,这笔款项除了用于公司职工的工资以及失业赔偿、交付劳动保险金外。

首先要解决的不是债务问题,而是继续盘活该公司。

有了这笔钱垫底,一些大老板应该会减少一些顾虑。

但是现在李仲飞看到的报告里的意见是,要把这二十亿保证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有业务往来的公司。

原市人大主任没有对此报告上会审议,不知什么原因留置了。

没有市人大的审议通过,市政府是不能动用这笔冻结在市财政特别账户上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