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筝看她写得专注,本以为她识字不少,可谁料凑近一看。
——好一堆蚯蚓与螳螂,中间夹着极少几个文字。
冯千枝感到沈筝气息靠近,小脸一红,下意识将小册翻扣在膝。
沈筝浅笑问她:“千枝会写多少字?”
冯千枝抠着破洞的膝盖布料,羞涩道:“简单的药材名,我基本都认识,是在师傅的棍棒下认识的。但若是要写,还是有些困难......”
沈筝点点头,又问她:“可想读书识字?如此一来,往后你若想做大夫行医,才能荡平阻碍,你师傅也会识字写字,不是么?”
冯千枝看着她,呆呆地点了点头,“想学。”
沈筝自觉迈出了革命第一步,摸了摸她的头,“好姑娘,姐姐带你学。”
“咳——”
旁边的老大夫轻咳一声,侧目道:“姑娘家家的,若真想学医,也只能做个医女,给内宅女子看看身子。不然若是遇到男子病患,多有不便,你当如何?”
冯千枝拧眉,师傅从未对她说过这种话。
沈筝眉头轻蹙,反问老大夫:
“您老人家若是遇见女子病患,可是直接拒诊?”
老大夫摇摇头,“不曾拒诊,只是有时看不真切病情,只得开个大致的方子,再看病情逐一完善。”
冯千枝也皱起了眉,问他:
“那岂不是耽误了病情,还让病人多花了银子?”
老大夫不觉有异,“若想治病,别无他法,这也不是老朽定下的规矩。”
沈筝低头思索。
这事就是时代局限下,典型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些大夫遵循这规矩,就算患者愿意,他也不愿意多看。
但也有些患者被时代所影响,反倒是自己不愿意与大夫过多肢体接触。
眼前这老大夫,则是两者并存。
沈筝知晓与他争论并无太大意义,若想改变思维,还是得靠做出来,所以只道了一句:“医者,病患为大。”
反倒是冯千枝为女子们感到不公,上去便想扯老大夫胡子。
“你这老大夫,毫无医德!有时候病患都命悬一线了,难不成你还惦记着是男是女?白瞎开了这么大间医馆!”
“诶诶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