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朝廷也意识到这样做有很大的漏洞,而且官员在就任的过程中会出现诸多问题,所以有双方保险来控制这样的事情。
第一种保险就是官员先行家属跟上,一般情况下在官员到地方任职之后,家属才会接到当地的自动发出的通知,并且由所在地前往官员任职地。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一遛,只要家属发现情况不对劲,直接报案的话,就可以将涉事官员全部抓获,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
第二重保险则是门派师生关系以及当时特有的交通方式和联系方式。在古代讲人情的时代,最主要的联系方式就是飞鸽传书或者飞信传书,通过写书信来表明深厚的友谊。可是一旦这个官员就任之后,三五个月甚至一年半载都不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以及朝廷当中自己的老师写信的话,就很有可能引起怀疑,在之后的彻查之下,难免会有破绽。而执行官员一旦抓住你一两个破绽,便可以将伪官员一网捕获。
一路波澜不惊的抵达铜鞮城外二十里的沁阳驿,恰是十一月初十上午,待见到数十个新着光鲜和十数位官员簇簇着一位身着五品官服的中年官员候在驿站前时,冯过愣了愣,赶紧下马。
新的官员到任时,在到达所辖地前(一般为距离还有二三十里时),需先令人报知礼房吏员,告示官属及父老人等出城来会,令洒扫合祀神只祠宇,预备牲醴祭仪,以候谒告。然后在城外斋宿三天,第四天清晨,由父老人等将新官员领进城中,祭祀城内诸神祠。
威胜军知军带着本军团练判官、团练推官(掌书记)以及都监、巡检、执事等官员以及孔目官、勾押官、押司官、开拆官、粮料官等各级官吏一并候迎。
本朝承袭楚、五代以来的藩镇格局,州军按照规格的高低分为都督、节度、防御、团练、军事(刺史)州(军)几个档次。晚楚和五代地方官员除了州镇长官和律令内的州县人事设置外,就是多数由藩镇自行辟署幕僚,他们是节帅的亲从,忠于藩帅,朝廷基本无权干涉任免。
大定立国,在收藩镇人事权这一环节中,着重把藩镇幕职全部纳入中央的流内铨,和原律令制内的州县官——诸曹参军、县令、尉、簿等统一归为幕职、州县官,即选人。
其中诸州判官作为佐僚,是选人七阶的一部分,一般由选人充任,如果以京朝官充任判官,称为签书(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州判官厅公事,其中节度判官系节度军额名。
至于通判,那是大定新发明的次于州府军监主官的二号人物,需要京朝官阶秩,知州、通判是一州之长贰,而签判(判官)等幕职是佐僚,只是大定继承了太多晚楚五代一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显约头衔比较复杂,实际很简单,看到一个头衔,做减法去找到实质就可以。
是以,冯过这位通判的品衔比及本地签判可是高出了六级,身份尤为尊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