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以前。”
宁橙看他目光平静,反观自己,被他扣住十指的那刻,扑通扑通的心跳早已呼之欲出。
如果她没猜错,这个牵手,比拥抱和亲吻,更有说服力。
其中藏着深沉的爱意,是不善言辞的盛钦粤,给她的爱意。
不是施舍而来,是他心甘情愿。
在宁橙这里,她乐观的心态,总将所有的事往好了想。
眼下是个好时机,她有许许多多的疑问还没找到答案,于是趁此问他:“那你以前,是不是不喜欢我呀?”
盛钦粤没有迟疑就说:“也喜欢。”
只是那时候的喜欢,更浮于表面。
喜欢她的长相,是不用化妆也好看到夺走了他目光的程度。
喜欢她的身段,蜂腰翘臀长腿,胖瘦匀称,光看起来也已柔软得一塌糊涂。
喜欢她的声音,跟他说话时,格外的娇和嗲,听起来还不做作。
总之,哪哪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
宁橙身上有着他对一个美人的所有想象,甚至包括她的娇懒和偶尔的小脾气,也当成了情趣。
所以,哪有什么天生适配。
是因为他喜欢,才愿意纵容。
有些话,想和问是两码事。
宁橙有些难以启齿,小动作不断,用指甲抠了抠盛钦粤温热的掌心。
重新低下头,躲闪着盛钦粤灼灼的目光,支支吾吾:“喜欢我哪里呀?”
“哪里?”盛钦粤有意加重语气,意有所指似的。
逗得宁橙一下羞红了耳垂,就连天鹅颈也泛着粉。
让盛钦粤想起春天里的樱花季,短暂而热烈的花期,分明是很素的花色,视觉冲击力却是极强。
他渐渐低身,神不知鬼不觉吻了一下她的侧颈。
跟平地而起炸开的刹那烟花,只有一秒的绚烂,没有留下任何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