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顺应民意的冤案

清梦醒 哈什纳达尔 1316 字 22天前

黛青的小民就是这样的软弱。

可是杨举人家族却不是软弱的小民。他们居然继续上诉,一直告到了京城,告到了两宫四王的面前。当然这个代价是巨大的,按照黛青当时的官场惯例,对于已经由各级官府定案的案件,要通过最高皇权来推翻,上诉人必须“滚铁筒”,就是从一个内部钉满铁钉的圆筒里滚一遍。

滚出来的人,或许不会死,但是遍体鳞伤是一定的。

一些人直接就吓退了。

这规矩是由皇帝定下来的吗?

当然不是,但是皇帝也不能违背,这种官场的规则,因为这个规矩本来就是用来制衡皇权的。试问,如果百姓对官府一有不满,就都一直捅到皇帝那里去,皇帝如果刚好是那种勤政爱民的,那底下的官员还怎么活?

水至清,则鱼不活。

所以要加以限制。

可偏偏杨举人的姐姐非常刚烈,居然真的就滚了铁筒。于是两宫终于接到了上诉的状子,案情得以重审。

结果一审之下,重新验尸,得出的结论居然是:系暴病,非毒杀。根本就不存在凶手。

结果出来以后,两宫盛怒。一日之内连下十余道懿旨,相关官员三十余人被充军查办,一百余人被免职。

堪称黛青官场上的一场大地震。

可这是暴出来的,是杨举人家族拼了命争取来的,而且还刚巧遇到两宫、四王出于各种目的也愿意为这件事情秉公而断。而且这个时候,是太平光明国平定之后,正是要清理整顿官场的时候。

那么,何况在太平光明国刚刚爆发期间,朝廷对于战乱地区的官场秩序当然不会不分轻重缓争,根本做不到事无巨细的究察细节。毕竟战争状态,根本没有那个条件。

所以,冤死的,能没有吗?

就算沈葆桢自己没有故意制造冤案,但是他这种“老盗无供,就地正法”的模式之下,那些办差的胥吏为了迅速完成任务,也会有意无意的产生一些冤案的。只不过,这些冤案都会因为“下合民意”而得到百姓的认可而不被追究。

但是,最先指认杨举人和秀姑是凶手的又何尝不是民意?

关键是,沈葆桢杀的人太多了。

据说平均每天要杀五十人!

这就太可怕了,一天五十人,一个月一千五百人,一年就是一万八千人!两千就是三万六千人!

三万多条生命,三万多颗人头啊!

能没有冤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