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外的活,就不归他管了。
“我不太明白王公子你的意思,我只是个律师,只擅长法律方面的问题,对道上的那一套不感兴趣,您是不是找错人了?”
“我就是让你用法律的手段收拾他,这点事对您来说不难吧?”
还是那句话,张三是一名律师,有人委托,他就有义务帮人解决法律方面的事。
但不代表张三没有底线。
“我想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我只接受委托,不接受法律之外的事,而且你这么做是不道德的。”
王忆苦心想你还讲这些?
杀人犯给你钱,你不是也照样帮对方打官司吗?
怎么现在开始装清高了。
这一点,王忆苦还真冤枉张三了。
在张三看来,任何人没被法律定罪之前都不是罪犯,最多也就是个嫌疑人。
所以张三帮的不是坏人,只是帮嫌疑人而已。
接王忆苦的案子,是因为张三的出发点是帮王忆苦摆脱嫌疑。
而王忆苦让张三用法律手段去找林哲麻烦,这从主观上就不一样。
一个是救人,一个是害人。
以张三所接受的教育,不允许他这么做。
“好了,既然你出来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我们做律师的就好比做丧葬的一样,没有人愿意主动找上我们,都是没办法才找我们,你还是第一个,希望我们再也不见。”
如果王忆苦知道家里花了多少钱。
他肯定再也不想见到张三,见张三是要花钱的,而且还是非常贵的那种。
虽然张三比喻不恰当,但说的都是事实。
任何行业交朋友都可以主动上前介绍自己,比如开饭店的,以后去我那吃饭,我肯定给你打折。
这话听着就感觉对方挺敞亮一人。
可要是律师和丧葬行业就不能这么说了。
我是做丧葬的,以后家里死人来找我,到时候给你打折。
不等他打折,对方先把他打骨折。
律师是同样的道理,总不能让人家摊上了官司来找自己吧,这不是咒人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