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双方开始了一番讨价还价。店主率先开出条件:“我这间店铺每年收取八十两银子的租金。”
潘金莲听闻,略微思索片刻,然后回应道:“这个价钱似乎有些高了,能不能再稍微优惠呢?毕竟我们初来乍到,若是能降低一些成本,对后续经营也会有所助益。”
店主见状,稍作犹豫后回答道:“这样吧,我可以退让一步,七十九两如何?这已是底线了,实在不能再低了。”
然而,潘金莲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和店主讨价还价。她听了店主的报价后,轻轻摇了摇头说:“这也太高了吧!要不这样吧,每年六十五两,您觉得呢?”
店主听到这个数字,皱起了眉头,沉思片刻后回答道:“这样恐怕不行啊,每年七十五两怎么样?”
潘金莲却不紧不慢地反驳道:“那咱们各自退让一步,六十六两好不好?就这么决定了!”
于是,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最终双方都做出了一定的让步,以六十六两每年的价格租了五年。
此刻,潘金莲心中暗自高兴,觉得这次谈判非常顺利。接下来就是签订租赁合同等一系列相关手续。等到所有事情都处理妥当之后,潘金莲终于如愿以偿地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店铺。
她看着眼前这间店铺,心中涌起一股期待与兴奋之情,同时也在思考着未来该如何经营这家店铺才能获得成功。
店铺的事情结束之后,衙役们便返回了县衙。
而潘金莲一行人则把物品搬进店里,待关上门后,他们一同前往附近的酒馆,点了几斤香气四溢的牛肉和一些美酒佳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