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第二天太阳升起,哈勃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形象就换了一个。
他经常穿的武士服不见了,身上套着一件贵族长袍,颜色艳丽,胸口还有一个狼头标记的贵族纹章,纹章下刻着封地的名字——阿姆斯特朗。
连平时骑着的战马,屁股上也有了新鲜的烙印。
这些平时熟悉他的手下,一个个都目瞪口呆,老大想当贵族他们知道,但这是疯了吗?
他的心腹杰瑞米吓得脸色发白,赶紧劝道:“老大,冒充贵族可是要枪毙的,趁着没有人看到赶紧脱下来。”
哈勃白了他一眼,端着贵族老爷的架子,拿捏着腔调:“滚一边去,我就不能成为贵族吗?”
那贵族的腔调,配合上他习惯的语气,实在是别扭的很,听得人很想笑出声。
杰瑞米表情差点没绷住,喘了两下才反应过来。
“别开玩笑了,老大我们天天在一起,你怎么可能是贵族?”
没人相信,大家都觉得哈勃老大是疯了。
哈勃本来还想装腔作势的说几句,不过怎么说话都觉得别扭,干脆不演了。
“咳咳,你们这群该死的混蛋,都给我听好了,以后叫我哈勃·阿姆斯特朗骑士,感谢费朗兹男爵,替我争取到了骑士爵位。”
杰瑞米表情变化了几次,怎么听起来像是真的?
费朗兹男爵他知道,皇亲国戚,好像还真有这个实力。
只是……这也太魔幻了。
“老大……你没开玩笑吧?”
“当然没有,赶紧准备准备,我今天就要去白银之城接收我的封地。”
哈勃一人给了一脚,熟悉的感觉马上就回来了。
他们这些手下才相信,今天老大没疯,可能是自己没睡醒。
好一会,杰瑞米等人才相信,自己真的没有做梦。
然后就是羡慕嫉妒。
这可是贵族,贵族啊!
有没有封地他们不在乎,但是这可是贵族。
整个殖民地,堪称贵族荒漠,骑士爵位就算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