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爷说的是。
冯县丞要上升了,他代表的可是官府,代表的是朝廷,是皇帝陛下的脸面。
他老人刚颁布的政令,谁敢违背?
胡老大极不情愿的将装粮食的袋子倒空,才勉强又堆尖了粮食尖。
苦着脸去跟李里正写借贷粮食的借据,等写好借据捺上手印,他回想起来了,就是为了还债,他才卖了两个大一点的儿女,用来抵账才还淸去年的欠账,现在又背上了“阎王债”。
这时抓着他破烂裤角的-个小男孩,用奶气的声音哭喊着:
阿爷!阿爷!我饿!我饿!
胡大用苦涩的声音说:
柱!家里有吃的,一会回家,让你阿母…我给你做!
离石走入这个村子时,就见到了村口广场上的收粮场景,他也好奇南朝豪门是如何收粮税的。
看到那个小吏用脚只踢了一次装粮食的斛,就猜到了这是收实物税,这里面的门道可是传了数千年的传统文化。
他还看过类似的资料和视频,就是被新中国消灭了的“淋尖踢斛”,古代官员发工资可是以粮食的重量来计算的,像是汉朝的千石大员、二千石高官等等。
明朝对官员即便是品级最高的一品大员,一年的俸米也仅仅才有1044石,月均87石,越往下越低。
到七品知县就只有90石了,月均才7.5石,可就是这样,官员们每个月依然不能按时足额领到俸米,而只能领到一部分。
剩下部分则被折算成其它生活用品,等价发给他们,广大官员们如果仅仅依靠俸禄生活的话,那是相当拮据的,也许当官的过得不如世家豪门。
因此,大部分官员们为了维持相对体面、富足的生活,往往都会费尽心思去捞点外快,以补贴家用,“淋尖踢斛”也就成为了官员们捞取外快的重要手段。
淋尖踢斛"又称为“脚踢淋尖”,其中,斛是一种计量容器。
是朝廷收缴老百姓上交的粮食时所使用的专用计量容器,历朝历代,一斛的数量都有所不同。
汉朝时,一斛=1石=10斗=120斤;自宋朝开始,一斛=0.5石=5斗=60斤。
当老百姓上交粮食给官府时,先要将粮食倒入斛内。
一方面是检查粮食的质量,另一方面则用来计量,按照千年惯例,粮食要高过斛口,呈圆锥形尖状
“淋尖踢斛”的具体操作方法是这样的:
当交粮的百姓将粮食装满斛后,收粮的小吏往往都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斛上踢上一脚,必须要保证斛不能倒。
可斛虽不倒,但一脚下去,高过斛口的那部分粮食就会洒下来,而交粮的百姓是不允许去回收这部分粮食的。
因为,这部分粮食将算作是运输和保管途中的损耗而被收走,斛中所剩的粮食才算是老百姓真正上交的数量。
老百姓往往都会因为官员们的这一脚而无形当中要多交不少粮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而被官员们踢下来的那部分粮食,他们自然是不会上交朝廷,这部分粮食都被他们据为己有了。
久而久之,“淋尖踢斛”也成为了官员捞取外快的一种半公开的重要手段。
老百姓也默认了这种做法。
食物税也持续了数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