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已经打定主意要卖熊王了,只不过那个男人的情况它还不了解,时机需要把握。
它才不想跟熊王分而食之,有机会独吞,为何要分享?
最好是能让男人和熊王两败俱伤,它好坐收渔翁之利。
“你为主,我为辅,放心,我的利爪可以斩断钢铁,区区人类肉身,在我爪下就如纸张一般脆弱。”狼王替棕熊打气。
“我的皮毛,就连人类的坦克都轰不破,就人类的异能程度,肯定也是花架子。”熊王也在自我鼓劲。
两头巨兽相视一笑,表情看起来格外瘆人,但又在同一时刻察觉到了危险,神色骤变。
狼王对危险的预感更加敏锐,它扫了一眼前方坑洞,哪里还有人影,不用多想,它立刻撒丫子往一侧奔跃。
而就在它刚刚离开原位,一道雷柱就轰击在了那个位置上,不,准确说应该是两道,另一道正中熊王。
被雨水完全浸透的皮毛,成了电流肆虐的绝佳导体,熊王一瞬间就仿佛被滚刀包裹,全身都在刺痛。
但它的特殊天赋在此刻起到了作用,电流被熊皮削弱了大半,剩下的才侵入身体,并没有造成可观的伤害,连麻木都没有出现。
所以它在雷光包裹中,仍旧在胡乱挥舞双臂,想要依靠肌肉力量将雷电给震开。
狼王胆战心惊地看着,这不合理啊,虽说人类异能者众多,但那些人造异能军团,它不是没有冲杀过,这威力上限明显超出了它的认知,这是一个人就能做到的程度?
而且这个人类的异能居然是雷电,这可是极为稀有的异能,这片土地上最强的雷电异能者,当属太阳神社战力排行前三的雷翼·霍普斯,它虽然没有与其对战的经历,但也远远看过其大发神威,此时这个男人展现出来的实力,跟霍普斯相比也是不遑多让了。
它自问自己绝不是霍普斯的对手,如果这个男人的实力与霍普斯相近,别说现在,就是自己全盛时期也绝不是对手,加上棕熊也只能稍占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