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时清有些不解的歪头:“入股…是什么?”
“入股就是……”
叶蓁蓁本来到了嘴边的话,此刻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她顿了片刻,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跟叶时清解释,何为入股。
“就是……就是我把钱给你,但是你以后的产业,盈利的钱,都要分给我,意思就是,现在我是大哥哥的东家。”
一套说辞,彻底将叶时清绕的有点晕了,但他大抵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大东家和二东家的区别。
“蓁蓁出这么多钱,就是为了当哥哥的大东家?”
叶蓁蓁举起自己没有伤口那边的胳膊,在没有伤口的肩膀处轻轻锤了两下:“当然了,大哥哥以后可就要给我打工了,我们是要立合约签字据的!”
九千两黄金,去买一个虚无缥缈的想法。
叶时清不相信以叶蓁蓁聪明的小脑袋,能做出这种很可能钱财有去无回的事情,一切,不过都是为了成全他罢了。
“好。”
叶时清抿唇,压下了那些触动:“日后,凡是以蓁蓁的九千两黄金创立的产业店面,全部都归于蓁蓁的名下,盈利,随你分。”
“好啊,那就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最后的结果,就是叶蓁蓁贡献私房钱九千两黄金给叶时清,两人签字画押,叶时清拿钱走人,叶蓁蓁继续在屋里趴着长毛。
唯一的插曲,大概就是在长公主和叶从兴得知了这件事后,头一次的质疑了叶时清的人品,怀疑他以“花言巧语”,哄骗叶蓁蓁掏出私房钱,来支持他做生意。
虽然这些怀疑有些鬼扯,但也并非没理没据,实在是因为叶蓁蓁贪财属性表露的有些过于明显,不像是一个会愿意慷慨解囊的大善人,所以才会引来这些误会。
于是叶时清就被两人叫去了书房,连带着还有一个旁观的叶时澜,三堂会审,对着哑口无言的叶时清询问。
“其实,我和蓁蓁是立了字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