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愿意去想最坏的可能,他家的楼层不算高的,他宁可相信是猫从窗口跑了。
好在楼下确实没有猫的尸体,他一边找着猫,一边心里知道找到的可能性越来越低,只能说服自己凉凉小时候本来就是一只流浪猫,她养不家,她就是重新回归自由的生活了。
好在猫是找回来了。
严皓瑜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因为父母一直不赞成他写作,催促他找工作,所以就从家里搬了出来租了一间小公寓。
他本来写的文还是垃圾都不如,直到有一天,他打扫卫生的时候从床底下扫出了一支笔。
几乎是一看到这支笔,他的眼睛就被摄住了。
这支笔长得可是真好看。
像是凤凰翎羽做的,赤红带一点金色流光,在灯光下微微折射出一点金属光泽,完全不像是从积灰的床底下拿出来的。
他深知这不是自己的笔,不知道这支笔怎么会在自己床底下,也许是本来就在房子里,也可能是前一位住户留下来的。不知道在灰堆里放了这么久为什么这支笔看起来像是刚从藏宝物的匣子里刚拿出来似的。
严皓瑜忍不出翻出一本笔记本,蘸了点墨水,想试试这支漂亮的笔写字手感怎么样。
他试着写了一下自己新构思的故事开头。结果一写根本停不下来,像是吃了某牌子口香糖一样,下笔如有神,文思如泉涌,简直就是文曲星转世,当然这只是他自己这么觉得,他还是万万及不上文曲星的万分之一的。
等他停笔之后一看时间,竟是直接过去了个把个小时,满满好几页纸,他重新倒回去重头欣赏一下自己的作品,发现文章内容都比以前精彩,连文笔都有所提高,他还以为是自己得了新笔一下子兴致来了,所以创作质量都提高了,于是愉快地睡去了。
等他用了这笔几天,新鲜劲儿过了,想用电脑打字或是换别的笔,就又发现自己卡文卡的厉害,勉强憋出来一点剧情也是无聊枯燥的流水账。
几次之后他终于自认为发现了这支笔的妙用,只有用这支笔自己才能写出好的故事,而且这支笔实际上根本不需要蘸墨水,它着纸就能写。
严皓瑜的这本新书大卖,一下子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新人作家,各大出版社都争抢着要签约他的下一本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