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我不怕任何物象。别说小小的一个鬼胎,就是鬼王境的存在,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奉陪他血战到底。做为一个人,我知道要活得有尊严。一个人如果连尊严都没有了,那就活得没有任何意义了。
所谓人佛一柱香,人争一张脸,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我不需要别人为我脸上贴金,但是我会为我自己努力争取如何活得有尊严。凡是想剥夺我的尊严的存在,对其我都会进行无情的打击。我的原则是,既然你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杀,是我解决这方面问题的手段。而且,一旦开始了,我就要杀到底。
鬼胎,正是因为惹到了我,所以,不杀掉他,我绝不罢休。不是我这个人不饶人,是他实在该杀。不仅他该杀,借子宫给他居住的阴尸更该杀。这两个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货。
世界,正因为他们的存在而走向混乱,走向弱肉强食,走向杀戮,走向死亡。有些东西,本来是很美好的,可由于个别人的独特嗜好,就把原本很根子的秩序破坏了。
鬼胎就是这种货。
不消说,阴尸也是这种货。对这种货,我所采取的手段就一个字——杀!而且要杀得干净,彻底,让其永世都不得翻身。
如果他不是他截杀我,我也不会在此耽搁得这么久。我留在这里,完全是因为他招来了一双巨眼,一对鬼胎(一个男胎一个女胎),一个巨婴,从这里来看,他就是祸根。是祸根,就该杀。
杀,杀不死他,我绝不会善罢甘休。直到杀死他,我才会收手。像鬼胎这种存在,若是不杀死他,他就会继续来找你的麻烦。唯有杀死他,才会给自己寻求一片光明的坦途。而这条坦途,只有凭自己的能力才能开辟出来,凭借其他的力量,虽然也能办到,但其中所付出的代价,将会是巨大的。
想到这一切,我就想杀了鬼胎。因为不杀他,不足以平息我心中的怒火。唯有杀了他,才能平息我心中的怒火。为杀了他,我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我不但要杀了他,而且还要打散他的灵魂,彻底的灭掉他,让他绝无再生的可能。
要杀,就要杀得干净,彻底,连魂都不留。不杀他,是我对自己不负责。唯有杀掉他,我才能放开心的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