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半年前,赵运智家店铺合同到期后,米老板又找到了赵运智,打算再签两年的合同。
这种事情也是正常,合同到期肯定是优先现在的租赁人。
所以赵运智也没想太多,可是米老板当时就以资金不富裕为由,只预付了半年的租金,说是半年内一定把剩余的租金一起付清。
结果就在1个月前,赵运智知道了米老板要兑店的消息。
得到消息后,他就找了过去,赵运智本打算,既然你都要兑店了,我也不收你那1年半的租金了。
等你兑出去,我直接和新租户签新合同。这样还比较省事。
毕竟老合同上的价格,实在有点说不过去,当初是看姐姐面子才给出的这个价。
如果是一个不认识的人。自己凭什么便宜对方一年半的廉价租金?
米老板听到这事,就是各种好话,各种拖拉,大体意思就是2年的租金他会尽快补上。
但合同就别改了,这样他兑店也方便不是?
赵运智经过和这家人的几年交到下来,也知道这家人眼皮子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