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里的毛巾一被拉扯下来,便成了一块沾满唾沫的石块,常京桐嫌弃地将石块丢开,将手在对方破旧的褂子上抹了抹,顶着对方杀人的目光心平气和地问道。
“为什么要跟踪我们?”
莱姆斯冷笑着转过头去。
常京桐其实从莱姆斯之前威胁的话语里已经听出了一点端倪。一般来说,在科技落后,人们生活条件低下的地方,通过信仰来达到一定的社会稳定是常有的手段。而她们勉强算得上光鲜亮丽的装扮在这群衣衫褴褛的人面前,的确算得上是扎眼,甚至怪异。
常京桐对这一部分内容并没有兴趣,但却可以利用这一部分内容来达到威胁的目的,只听她语气平稳地说道。
“你应该已经看到我们的实力了。不过,我们对占领这里或在这里发展信徒并没有兴趣。我们是来找人的。找一个叫做约翰的家伙,找到他,我们就会离开。”
莱姆斯慢慢转过头来,在质疑和讥讽参半的视线注视下,常京桐淡定地说道:“对于你们这些手无寸铁,毫无能力和天赋可言的人类,我们并不感兴趣。不过,如果迟迟找不到约翰,我们倒是不介意在这个丑陋的巢穴里闹一闹。我们不痛快了,你们也别想有安稳的日子。”
莱姆斯的面容有了片刻的扭曲,气愤地还嘴道。
“呵,那现在又算得上是什么?你们不还是被我们的人吓得无路可逃,钻到这个洞窟里了吗?”
常京桐面色不变:“这里并不是我们想要的领土,我们自然不想浪费精力和时间挑起战争。不过如果只有这样你才愿意将约翰的事情告知给我们的话,我们不介意走回去,用你同伴的血来满足一下你这渴望混乱和血腥的奇怪欲望。”
莱姆斯张开嘴又闭上,面色在怒火的翻腾下迅速涨红,又想将话顶回去,又怕她说到做到。
对于面前这女人鬼魅似的可怕身手和另一个女人近似点石成金的能力,他难免还是心生忌惮,最终,莱姆斯只能强忍着怒火,压着嗓音不快地问道。
“你们要找哪个约翰?”
常京桐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轻轻摇了摇头:“你的智商让我怀疑你是否有能力记得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在莱姆斯气得咬牙,脖子青筋都浮现出来时,常京桐才不紧不慢地示意他看向一旁瑟瑟发抖的科尔。
“呵,这个约翰,我当然记得。”莱姆斯将话从紧咬的牙关里挤出来,之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他毫不掩饰恶意地说道,“他早就死了。如果你们早点离开地下城的话,或许还有机会见到他残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碎肉,运气好的话,可能还能捡到他的残肢。”
常京桐的脸色在莱姆斯看来,依然没有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