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叶风自辩(二)

山村野医 半生沉醉 1130 字 2个月前

书记员快速的将叶风的陈述简要记下,审判长、审判员分别查看了证据中叶风所说之事。

叶风:“原本约定合同于培训当天给我,但培训那天我被警方带走,至今未拿到合同。刚刚看了合同的复印件,签字页的笔迹是本人笔迹,而且签字那张纸的内容没变化,但是,其他其他纸张内容有较大变化。”

接着,叶风把原本两个合同的大概内容简要说了一遍,然后又做了对比分析:“原本合同的约定事项中,我本人只对不做盈利性经营、不外泄药方方面作了原则性要求,而这两本合同夹杂了其他杜撰的约定事项,因此在字数上有所增加。字数增加,页数却不能变,改合同的是个懒人,他不愿对其他内容进行精简,只在文字的行距和间距上做了文章,请审判长、审判员查看县政府合同的第五页到第七页,县医院合同的第八页到第十页,每页的行数,每行的字数都多于其他部分。”

审判长、审判员三人再次相互传看了合同,行数和每行字数做了对比。

叶风又道:“其实,文字的排版问题并不能证明什么,但这两个假合同还有一个致命缺陷,那就是骑缝章的问题。我本人签字那页他们没法更换,而那张纸又是最后一张,公章的印记是没法改变的,在对那些伪造内容的纸张上盖章的部分印记的难度非常大,因为人不是机器,精准度没那么高。因此,我申请对合同的真伪进行鉴定。”

公诉人:“审判长.......”

审判长:“现在是被告人陈述时间,请公诉方不要打断,如有不同意见,可在辩论环节提出,请被告人继续陈述。”

叶风:“谢谢审判长,下面说说我对检测报告的意见。检测报告提出汤药含有引发急性呼吸衰竭的物质,鉴定结果十分不严谨,一没有明确是何有害物质,二没有明确是其中一种汤药含有有害物质,还是两种汤药都含有有害物质,又或者是两种汤药相互作用之后形成了有害物质。此外在检测对象和方式上也不合理,引魂汤不是内服药剂,是闻气味的,对药液进行检测而不是对药液散发的气味进行检测,就好比检测人的血液和检测人呼出的气体,是两种完全不同、毫无关系的检测对象。因此,检测报告无效。”

“第四,县医院提供的患者死亡证明和监控视频,并不能证明患者死亡是服用我熬制的两种汤药造成,因为急性呼吸衰竭的病因有很多种,医院排查的病因并不全面,患者完全有可能是因其他原因引发急性呼吸衰竭而亡。据我所知,当时试药患者五人,只有一人死亡,我个人认为是医院救治不及时造成患者死亡的。我的陈述完毕。”

甩锅推责任谁不会呢。

审判长与两位审判员交换了一下意见,宣布对两个合同证据进行勘验,药物检测报告为无效证据,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坐在旁听席上的江天河与顾忠义都阴沉着脸,这个结果太令他们意外了,后面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赵无双等人听了审判长的宣布,都是喜上眉梢,因为八项不利物证已经暂时拿掉三项了。

公诉人:“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在庭审调查阶段,报告人已经亲口承认他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也无药师执业资格证,并且用他亲自熬制的汤药给病人治病,这种行为已经是非法行医。此外,在患者试药环节,全程都有监控视频为证,足以证明病人死亡乃是服用被告人的汤药所致。除了物证,我方还有足够多的人证,请审判长宣布人证出席。”

所谓人证竟是清源县医院院长杨清风,他刚开始讲叶风如何谈条件、要好处,就被方正打断了。

方正知道杨清风是构陷叶风的参与者,拿下他对于叶风有大好处,于是他轻蔑一笑道:“我反对。这位杨院长乃是合同造假的嫌疑人之一,证言不足以采信,应当回避。”

审判长:“反对有效”。

杨清风本已想好的长篇大论还没来得及说几句,就被带了下去。

八项物证,两项待核验真假,一项被定为无效,三项叶风未否认,另外两项证也就是视频和医院证明据刚辩过,关于物证暂无可辩,居然忘记了杨清风涉嫌举假证这茬,公诉人暗自恼怒,继续提请人证出场。

接下来几个证人的证词,不过是重复陈述监控视频的内容罢了,毫无新意,唯一能起到的作用就是证明视频是真的,可叶风并没有质疑视频啊。

轮到方正辩护了,方正先提请人证,也就是曾经给叶风下跪的县医院的那位王姓医生,医德不亏。王医生先是证明,在医院邀请叶风培训前,叶风就用引魂汤和养精汤治愈了很多昏睡病患者。接着,王医生又指证了培训时所用的中药材的采购、称重、组合、编号俱是县医院医生负责,叶风是根据药材的编号顺序投放药材,并负责讲解、计时和搅拌工作。

然后方正又提请了人证古方平,并将引魂汤和养精汤的检测报告呈上。

古方平:“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叫古方平,是一名中医,在中医界有些小名气。叶风培训那天我有幸参加培训,县医院在装运汤药时,我从中盗取了引魂汤和养精汤各一瓶,后来我将这两瓶药送去了京都的权威机构检测,无论是汤药本身还是产生的挥发物,对身体都无毒害作用。”

公诉人开始反对,他认为古方平的证言和证词无效,原因是古方平不能证明检测的汤药是叶风熬制的。

反对就反对吧,古方平出场也只是为了尽一份心意。

方正:“关于起诉我的当事人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罪,我有几点不同意见。第一,根据证人王医生的证词,熬制两种汤药的原材料都是由清源县医院提供,我的当事人只是负责投放药材和控制时间,也就是说在汤药熬制的全过程,我的当事人只需要对熬制技术负责,而不应对原料的真假、份量和组合负责。”

“我反对。”公诉人急忙反对,如果让任由方正这么引导,岂不是要把责任推给县医院了,叶风就被摘出去了,自己可是带着命令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