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后来,父亲的生意有了起色,日子也越过越好。
最最过分的就是,当年外公还在世的时候,家族里进行了一次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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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是一个为了让家族成员都能有所保障、充满温情的决定,却成了矛盾的导火索。
作为家里的女儿,外公给母亲也分配了一些财产。
而那些定居在国外的几个舅舅和姨妈,他们在国外经过多年的打拼,财富非常多,生活富足且安稳。
所以当外公提及财产分配之事时,他们纷纷表示不需要,他们心怀感恩与亲情,觉得外公辛劳一生,应该把财产留给更需要的家人。
于是,外公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把财产分给大舅、小舅,还有母亲。
在分配比例上,小舅分的最多,这是有原因的。
那时小舅年纪还小,在家族长辈们看来,他未来的路还很长,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来保障生活和发展事业。
而母亲分得的财产是最少的,但母亲是一个极其善良和知足的人,她觉得这是外公的一片心意,
能有一份财产已经很满足了,这份财产承载着的是亲情,而非仅仅是金钱的价值。
可是,大舅妈李红梅却不这么想。
当她得知财产分配的结果后,心中就像燃起了一团嫉妒的火焰。
她满心满眼都是对母亲分得财产的不满,完全不顾及亲情和外公的考量,也不理解母亲的知足与善良。
她觉得母亲作为女儿本就不该参与财产分配,而且在她狭隘的思想里,母亲分得的每一分财产都像是从她的口袋里拿走的一样,
这也为后来她对母亲的种种过分行为埋下了罪恶的种子。
所以,这次刘可提出才艺大比拼的建议,也是想借机替母亲出一口恶气。
她希望通过小舅妈在才艺上战胜秦美艳,从而让大舅妈一家知道,她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肆意妄为地欺负人了,
同时也想为母亲找回一些尊严和地位,让母亲在家族中能够重新抬起头来,不再受到那些无端的委屈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