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卑鄙的合同

“统计已经出来了,咱们的‘恋恋星空’实现了预估全球收入超1亿元人民币的成绩,霓虹已经成为其最大的海外营收市场,发行商收入环比激增213%,跃居华国手游发行商全球收入Top30榜单。”

苏然照着刚刚团队统计出来的数据给陆思远念道。

顿了顿,陆思远听到苏然接着说“虽然大头是咱们那位天使投资人的,但是咱俩也有各自5%的配音分成,尤其是你还额外有5%的建模分成!”

“五年了!哥们终于不用再吃泡面、啃老干妈就馒头了!”苏然喜极而泣。

陆思远在电话这头也很开心。

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奶奶的治疗费暂时可以松一口气了。”

随着苏然在电话那头细述这些年来的坎坷与不易。

陆思远不禁有些疑惑,当初他的起点也不算差,怎么变成了这样?

苏然是从【鲲】开始接触娱乐圈的。

当时他为【鲲】创作的主题曲,不仅深深触动了观众,更让他收获了最初的认可与喜爱。

从此苏然在网上小有名气。

之后陆思远拒绝广告商植入,出于愧疚,给苏然引荐了几份合作。

怀揣着这份沉甸甸的收获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苏然毅然决然地去京都闯荡。

苏然签了一家音乐公司。

刚开始为了生活下去,在公司他什么杂活都做。

甚至被戏称为“传媒扫雷员”,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干的活他也会去干。

公司知道他有惊艳的才能,并没有重点培养他。

相反,他们反倒发现这是个好用的工具人。

每当遇到拿不准的活动,总会让他先去探探。

苏然说道这里自嘲道:“我特么跟个提莫似的,经常去前面探探路。”

别人的演唱会他就在下面看着。

遇到需要收歌,他就埋头创作,写好就被公司拿走。

苏然从一开始的歌手变成幕后工作者,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

他的歌确实写得很好,但现实中他没有舞台和掌声。

现在好几个当红歌星的代表作,甚至还有两个爆火的电视剧主题曲,都是由苏然作词作曲。

今年过年时苏然很崩溃。

电视屏幕上,各大卫视的跨年盛宴轮番上演。

他看到每个台的跨年会都有他的歌,可就是没有他。

苏然给别人写的歌都红了,也因此他被称为娱乐圈的“写歌锦鲤”。

这几年,陆思远过得也一般,跟曾经的好室友也没有过多联系。

陆思远没想到,几年没联系,他的好兄弟居然混到这种地步。

“为什么你不自己唱?”陆思远奇怪道。

听到陆思远的问话,电话那头的苏然惨然一笑:“当年进公司的时候,年轻不懂法,签了两份合同。”

“那会儿我刚出道,哪里懂得这些弯弯道道。”他轻轻叹了口气。

“那时公司也没有跟我说明合同条款,怀着天真懵懂的心态,我签了两份合同,根本就不知道其中一份就是原创授权......”

“或许该叫老六的不是你,是我。”

陆思远:“......”

两人之间,一时静默无声,只有隐隐的电流声。

陆思远也不是刚入行的小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陆思远声音中带着几分压抑的愤怒:“这么黑!那岂不是你所有创作的歌曲都是公司的?给他们白打工?”

“哎。”陆思远长叹一声。

像苏然这种靠歌吃饭的人,这份合同带来的伤害性要远远大于演艺合同。

这种合同他当年差点签,以“师徒协议”的形式。

幸好当时老登太过分,他直接反抗,虽然被雪藏了几年。

好吧......

其实也没比苏然好到哪里去。

这种现象过于恶臭。

就拿苏然签的音乐公司来说。

他们明明可以走正常渠道去向写歌的人收歌,付版权费。

但就是不花这个钱,看上苏然能写歌又好拿捏,绑他做一个幕后写歌的产出机器。

生生被坑着打了五年白工,每个月付着三千的工资,连每个月在京都生活费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