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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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旅店的路上火光照耀,柴堆和燃烧十字又被立了起来,用光明驱散野兽的想法还没有被本地的统治者放弃。
这对狼人来说是好事,到处都亮堂堂的,就没人会发现他的眼睛会在夜间发光。
不过除了武装巡逻的守夜人们偶尔路过他们身边,街上几乎没什么人行走,难免显得冷清。
为了排遣这种冷清,中尉主动开口询问自己的侄女:
“你和芭芭拉都说了什么?”
一提到这事,唐娜兴高采烈:“她正想识字,所以请我帮忙。”
“好极了。不过你是怎么教她的?”
“她有一本家族史,里面记载了不少传说故事,我挑了几个文法运用简单的故事作教材,教她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念。她学得可快了!”说起自己的功绩,唐娜简直有些停不下来:“就算中间出了点意外,她也已经能够自己读诵第一篇故事了。照我看,要是我再这样教下去,要不了多久她就可以.......”
“和你一起读高中了。”朱利尔斯接着她的话头说。
少女萎蔫了下去。
好在报应很快来了,男巫把玩魔杖时在街边的灯光下发现了上面的一处裂纹,他稍微用力掰了一下,魔杖就分出了两个岔。
“一定是之前撞到什么地方了。”
朱利尔斯叹了口气,随手把魔杖扔进了路边的火堆之中,给火焰添了几分亮色。
“你就这么把它扔了?”克雷顿疑惑道:“我以为魔法师需要魔杖才能施法。”
男巫笑了起来:“巫师之间有个笑话——魔杖发明出来是做什么的?答桉是‘代替我们的手指’。”他伸出自己的指头来摇了摇:“魔杖可以让施法的速度快一点,落点更精准一点,但统统只是‘一点’,如果不考虑精益求精,手上的这几根可不比魔杖差多少。”
他转头看向少女:“这位小姐应该也是这么想的吧,你们布拉科拉的人好像很少使用魔杖。”
“准确地来说,我们确实不使用魔杖。”唐娜纠正他:“我们的魔法更注重联系,只要建立了联系,魔法自己就会找到目标,用不着魔杖指引。”
克雷顿恍然:“所以你们被手指着的时候反应会这么敏感。”他记得这两位在面临手指的时候都有躲闪的行为。
两个巫师都点头承认了这一点。
“民间习俗里的‘不要用手指人’其实就来源于巫师之间的礼仪。”朱利尔斯说:“就算不会巫术,手指也有助于释放恶意,它同邪眼一样有定位的能力。要是对方手指指向你了,那很有可能说明对面正在诅咒你,最好快点做出反应,毕竟谁也不知道用手指着自己的是个普通人还是另一个巫师。”
中尉听着这些知识感到十分新鲜。
“这听起来简直和手枪决斗一样,那我要是正对着那人的手指噼过去,是不是正好能将无形的诅咒也噼成两半?”
朱利尔斯噎住了。
“我不知道,你可以找个巫师试验一下,但是别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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