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不情不愿

当克雷顿到了治安署,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柜台前填表。

瘦高的身材,稻草一样的乱发。

是布鲁诺。

克雷顿没听说过侦探和治安官之间会有合作,

布鲁诺填完表,转身正看到他。

“我得说个坏消息,你要的汇报可能要晚点了,负责你委托的助手桑德斯昨天被人举报违反《城市治安条例》,现在还被关着。”

“他怎么了?”克雷顿问。

“不知道是谁认出他是个侦探,举报他非法持枪。我已经尽力了,但他至少还要再被关三天。”

布鲁诺说这话没有多气恼,被人举报对于他们这个行业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

《城市治安条例》规定人们在城市之内严禁持枪,除非拥有持枪证。

但还是有大量枪支从乡镇地区流入城市,落到无许可的人手中。

需要枪的人不会因为一纸条例而失去需求,而治安官的数量也不足以维护这样大的一个城市。

侦探这个行业更是非法持枪人员的聚集地。

有名气的侦探事务所当然能办下持枪证,但是布鲁诺这样的小事务所才是行业的大多数,他们经常面对危险人物,如果没有武器保护自己,便有失去性命之虞。

同时,能搞到枪的侦探才容易被雇主信任,因为他们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包含违法的部分。

“为什么不直接交罚金出来?”

“罚金要5镑,交完罚金他这几天就白干了,还倒欠2镑。”

克雷顿插在大衣口袋里的手摸了摸治安官的银星徽章,决定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看看能不能把他快点放出来。”

虽然圣阿尔文教区的治安署大楼还没有办下来,但他的名字已经在治安官名册上留下了,或许有这样的权力。

他今天的主要目的就是来总治安署领取一把普通点的武器,家里剩下的那把枪太长太醒目,而且具备特殊的标签容易暴露他的经历,不适合带出来。

布鲁诺很快走了,一到冬天,侦探行业就开始热闹起来。

克雷顿把银星徽章放在柜台上证明自己的身份。

“您终于决定成为治安官了,贝略先生,很高兴能和你一起共事。”

熟悉的招待员比以往都要热情,而他对每个治安官都那么热情。

成了治安官,他们就是自己人——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您是在圣莫雷德教区注册的吗?因为我这两天没看到您来,还以为您忘了托付给我的事儿.......”

他絮絮叨叨的,克雷顿不得不尴尬地制止他:“我不会忘的,所以她决定什么时候见我?”

他们说的是关于克雷顿要和自己杀的第一个人的遗属见面这件事。

“周四下午,说不准时间,她的工作没那么精确。”

克雷顿垂下头,在皮夹里抽出一张十先令的钞票:“多谢,就当我请你吃了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