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也曾问过何自在为何会如此痛恨唐家。何自在也没做隐瞒,给叶明讲了一个故事。
八十年前,何自在十六岁。
那是他第一次在唐家工作,也就是当所谓的掏粪工。
“干净木勺八两重,粪勺一斤三钱,装满五斤七两。”何自在如是说道。
十六岁的何自在瘦的像竹竿,连骨带肉也不过七十斤。
力弱再加上茅坑熏人眼睛,第一次工作的何自在直接把粪勺怼进了旱厕的坑洞,好巧不巧把正在蹲坑的瞎妹给顶了出去。
小主,
瞎妹人如其名,一个瞎了双眼的小姑娘。
瞎妹据说也姓唐,是唐家某个不知名小妾生的。
虽然姓唐,可无权无势的她在唐家过得很不好,甚至连下人都会欺负她。
瞎妹,何自在。
这两只最底层的蝼蚁就以这种极其怪异的方式相遇了。
瞎妹爱吃肉,何自在也爱吃肉。可惜二人只能在逢年过节时才能被赏半碗肉。
每次得到肉,何自在会把自己的肉给瞎妹,瞎妹也会把她的肉给何自在。
肉的份量没变,可吃起来却格外的香。
“若是能顿顿吃到那时的肉,我愿意一辈子当掏粪工。”这是何自在对叶明说的话。
再后来的事情就比较俗套了。
瞎妹到了年纪该嫁人了。
对方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屠户。
新婚之夜,瞎妹哭着喊了一百多句“自在救我,自在救我......”
可她不知道的是:前来营救瞎妹的何自在,此刻正被绑在床边的柱子上。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被那头肥猪折磨了一整夜。
那一夜后,何自在彻底变了。
从一个憨厚少年变成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小人。
瞎妹也变了,她固执的认为所有人都抛弃了她。
新婚第七天,她带着无尽怨气上了吊。死前她用指甲在脸上划出一个带血的“恨”字。
所有人都以为她恨的是老屠户,可唯有何自在知道她恨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