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叶家人的傲!

清理澜湖尊邸的工程比叶凌云想象的要更加浩大,他实在空不出手,只能找秦朝歌了。

虽说秦朝歌身负掌管整个江南军区的职责,可江南毕竟是龙国腹地,平日里几乎不可能有什么事需要秦朝歌亲自出马。

所以秦朝歌才有时间来帮叶凌云办事。

秦万重将秦朝歌调任,实际上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希望秦朝歌能有更多时间跟叶凌云相处。

金陵大学此时已经开始陆续有学生走出。

就在秦朝歌等的有些不耐烦的时候。

叶雪莹终于出现。

她在几十上百名学生的簇拥下走出学校。

刚刚重回校园的叶雪莹,在短短一天时间内就获得了极高的人气。

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个五年前惨遭毁容,如今却又重获新生的校花。

就在秦朝歌准备下车把叶雪莹接走的时候——

她看到约莫十几名小混混,将叶雪莹给拦了下来。

秦朝歌紧蹙起眉,眼神闪过一丝冷意。

“你们要干什么?”

被小混混们拦住的叶雪莹处变不惊的道。

叶雪莹知道叶凌云一定会来接自己,所以根本不慌。

“也没什么,就是我们家白少想跟你认识一下。”

为首的一个小混混吊儿郎当的道。

而随着白少两个字说出来。

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由此可见这个白少的知名度相当高。

紧接着,小混混们分开一条路。

一个身着白色西服,容貌称得上英俊的年轻男人,走到了叶雪莹面前。

“叶小姐,希望我的手下没有吓到你。”

年轻男人手中拿着一朵玫瑰花,他轻笑着将手中玫瑰递给叶雪莹,然后道:

“我叫白逸韬,是白水的儿子。我想跟你共进晚餐,虽然有些冒昧,但我想,你不会拒绝的。”

白逸韬说出白水二字时,脸上难掩傲色。

白水,白氏保镖公司的老板,金陵的一位顶级大佬。

叶家没出事前,白水便已经在金陵小有名气,原因无他,只因为白水是一位实力不凡的武者。

彼时的白水,据说已有天象境界。

天象是武者的第三个境界,到这一步,肉体早已被真气淬炼得犹如钢铁一般,更是可以做到真气外放。

真气外放的妙用无穷,既可形成护体罡气,刀枪不入,又可拳罡生风,断铁分金,还可为他人渡入疗伤。

五年过去,白水的真实实力几何无人知晓,但他所创办的白氏保镖公司,在五年间倒是声名远扬。

金陵权贵几乎都是白水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