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斌大踏步走出办公室,内心仍旧是余怒未消,王皓才来就给他下马威,不让他好过,以后还会有好日过吗?
不把他赶快赶走,岂不是要日夜看着他的脸色,以后上班得规矩做人,还有什么意思。
闲散惯了的人,根本就不想变勤快,他一定的走,张志斌涌现出一个念头,找几个黑道的朋友,好好教训他。
反正那些人身上背着不清不楚的案子,只要给点钱,他们什么都肯干。
于是他约了他县城的好朋友金三,到城里一家馆子吃饭。
金三和他打了很多年交道,平时称兄道弟,一条裤裆穿到现在,是一起扛枪和嫖娼的好兄弟,无比信任。
餐馆里,人来人往,金三对张志斌聊起,这段时间被关进了局子,过得很不好,都是因为一个瘪三,出来一定找他算账,张志斌也一样,想在背后捅王皓的刀子。
提起王皓这个名字,金三大吃一惊,因为他们说得,正是同一个人,这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巧合,他们憎恨的事是同一个人,这太有缘分了。
“你说的是不是曾在县委办工作的王皓?那个长得油头粉面的年轻人?”金三想要再次确认。
“是那个,现在到我们镇里来了,作威作福,颐指气使,高高在上,我真看不惯他那副虚伪的样子,整天想整我!败类!”金三又想起王皓的样子,气愤说道。
“草,还真 是他!”
这世界 ,要将两个人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没有比同仇敌忾更加强大的了,甚至比共同爱一个人,还要紧密。
因为恨的力量,比爱要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