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金额一共是一千零六十五万。并没有想象中的近亿金额。
原因是,之前的钱刘丽都已经拿去存起来了。屋里的都是着今年的工资,重新存的。
随后,去四合院的治安员也回来了。确实是没有肇东。
所长倒也不是没想过陈国梁这个半大的孩子把钱藏起来了。
但是一来是有和他一起来报案的几个大妈的再三保证说陈国梁不会做这种事。而且。她们还能作证。陈国梁是发现失窃之后就跟着他们一起来的治安所。在这期间,根本就没机会藏钱。
至于说在更早之前,陈国梁会不会已经将钱拿了用了。
这一点就已经不在所长的考虑范围内了。
毕竟那些个被关着的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抢人家里的东西,就得做好被人讹的准备。
小主,
而将这件事记录上之后,剩下的就简单了。
能审问出是拿的钱最好,审不出来影响也不大。
反正你们大家伙都是一起去抢的。
谁都没承认,那肯定就是一起抢的啊!这有什么好疑惑的。
本来抢个东西可能还不至于要家里出钱买花生米。但要是再加上这巨大金额的金钱的话,那可就不一定了。
所长相信,在这种情况下,这群人是知道该怎么选择的。
很快,经过治安所里工作人员的突击审讯。大家伙的口径基本一致。那就是都说是易中海指使的。
但是这种人肯定还要再找跟事件无关的旁观人员取证的。
但是确证的结果却很是让人无语。
因为从四合院里其他的人的证词来说。
易中海确实有暗示说让人去搬陈国梁家东西的嫌疑。
但是这东西毕竟是没有明说,真要细究起来,易中海完全可以说自己只是呼吁大家,没事的时候帮刘丽家里通通风透透气什么的。
而在问到易中海的时候,易中海也确实是这么说的。
这就让治安所里很无奈了。
易中海的这个行为,真要追究起来,最多就只能说他散播谣言。
因为这件事他是确确实实的说了的。想赖都赖不掉。
至于说指使其他人去抢劫刘丽家的事?
只能说是那些人的贪念害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