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对马彩凤说道,“闺女啊,从你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娘就发誓要把所有的爱都给你。后来有了小龙,娘也不曾分走对你的半分疼爱。在娘心里,你永远是最贴心的小棉袄。”
母女两人手挽着手,面带微笑,分别朝着院子里的两间房门走去。
王富平抬起手,轻轻敲响了其中一间房门,高声喊道:“当家的,早饭做好了,起床吃饭了。”
马彩凤则走到另一间房门前,伸手叩了叩门,声音清脆悦耳:“阿影,早饭做好了,起床了。”
随后,马二棍和阿影分别从屋里走了出来。马二棍睡眼惺忪,打着哈欠,在看到一身蓝色衣裙的彩凤时,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闺女,今天不错啊。”马二棍脸上堆满了笑容,目光炯炯地看着彩凤,心中满是欢喜。
女儿终于知道打扮了,还起得这么早。看来要成家了就是不一样,懂事多了,知道操持家里的事,也懂得把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
阿影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彩凤,眼神中没有过多的感情,心中依然波澜不惊,他待在这里只不过是执行任务罢了。
一家人匆匆忙忙地吃完早饭,阿影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角,说道:“马二叔,婶子,我去挖红薯。”
马彩凤一听,急忙伸手拉住阿影的手臂,“你去干啥,就在家里待着。地里的事情有我呢,你别操心。灶洞里给你留了两个红薯,要是饿了就去拿来吃,等我忙完了回来再给你做好吃的。你在家里好好陪着爹,别到处乱跑,听到没?”
马彩凤的眼神中充满了对阿影的关心,紧紧抓着阿影的手臂不肯松开。
阿影微微皱了皱眉,用力把手臂从马彩凤的手中抽出来,一脸疑惑地说道:“你今天怎么了,没事吧?”
他心中暗自思忖,这个女人今天太反常了,平日里可不见她这般模样,事出反常必有妖,难道有什么蹊跷?
“傻子,还不是心疼你。”马彩凤的脸上泛起一抹红晕,难为情地扭了扭身子,那娇羞的模样仿佛一朵含苞待摘的花朵。
就在两人谈话的这短短功夫,王富平手脚麻利地已经把碗筷都收拾好了,她背着一个大大的背篓,站在门口喊道:“闺女,好了吗?下地干活了。”
马彩凤对着阿影娇嗔地抛了个媚眼,娇声道:“还不快去歇着。”
说完,她动作利落的背起背篓,走到王富平身边,跟着王富平朝着地里走去。
地里大家正热火朝天地忙活着,村里人都是第一次看到马彩凤来地里干活儿,不由得纷纷投来了好奇的目光,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
“马家这丫头,怎么了?以前可从没见她来过地里。”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汉子直起腰,用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还能怎么了,这是变勤快了呗。说不定是要嫁人了,知道操持家务了。”旁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磕了磕烟袋锅,眯着眼睛猜测道。
“这丫头,看上去似乎变得好看些了。”一个年轻的媳妇一边弯腰拔着草,一边扭头看了看马彩凤,小声地跟旁边的人嘀咕着,“许是有了心上人,女为悦己者容嘛。”
“哎呦,这丫头是又看上了谁呀!”
李大婶直挺挺地站在地里,手里拿着一个刚挖出来的红薯问到:“富平啊,今日怎么没有看到你们家请的长工呢?你瞧瞧这大片大片的红薯地,一个人收割那么多的红薯可不轻松哟。”
王富平缓缓放下背篓,顺手拿起锄头,脸上带着笑容大声回应道:“怎么是一个人呢,李大婶,您瞧瞧,不是还有我闺女吗?这孩子如今懂事了,知道帮家里干活儿啦。”
王富平的眼中满是骄傲,她的闺女像她,为了爱情啥苦也能吃。
马彩凤略显生疏地挖着红薯,手上沾满了泥土,她直起腰,得意的说道:“你们还不知道吧,阿影以后就不是我们家的长工了,是我们家的姑爷!以后我就宠着他,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他累着。”
马彩凤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脑海里已经幻想出和阿影恩爱的夫妻生活。
她顿了顿,又接着说道:“谁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