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终归,还是有聪明人的。
沈临风就是其中之一。
他是沈茂的远房亲戚,这些年也跟着沈茂赚了不少的钱财。
可赚了钱以后,人就变得有些飘了。
所以难免就掺和到了这次的银行事件之中。
之所以没被老朱弄死,全然是因为沈茂求情到了方静之那里,并且献上了不少的土地财产,这才留了这家伙一命。
好在经历过后,沈临风也算是大彻大悟了。
他算是看明白了,钱可以赚,人可以飘,但是大腿一定要抱的牢。
什么县令,指挥使,巡抚之流的大人物,不如眼前这位侯爷的一根腿毛啊!
况且这还是自家表哥的主子,自己顺便抱上大腿,这不是应该的吗!
扑通一声!
沈临风直直的跪了下来。
“侯爷,小人知道错了!”
“小人表兄现在侯爷麾下,为侯爷做事。”
“小人不才,没有表兄那么大能耐,也没那个福分。”
“侯爷乃是万民敬仰,心系百姓之人。”
“小人没本事,但是也想求侯爷给个机会,小人愿效犬马之劳!”
其余众人一看这架势,瞬间眼珠子都亮了。
在场的诸位,都是没有大腿的人啊!
有大腿的如今都去了刑部锦衣卫昭狱了。
不过能有一位侯爷的大腿抱,谁能忍得住呢。
于是乎,一大群人呼呼呼的就跪下了,纷纷喊着要为方静之效力之类的。
方静之嘴角带笑,很是满意的看了那沈临风一眼。
是个有眼色的。
想要建设苏州,少不得这群地头蛇。
这也是为什么方静之当初建议朱标留下这么一群人的原因。
有他们的协助,做事才能事半功倍啊!
“都起来吧!”方静之坐回椅子上,对着身后挥了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