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弟弟终于见到你了,以后跟你混了,嘿嘿,嘿嘿嘿…”
见到胡常四这般模样,我心生怜悯,但不知为何,我偏偏走到他面前,毫不犹豫地用蛮力摘下了他的幻镜。
镜力者一旦受到强大的外力致使幻镜脱离本体,不仅对镜力者有不可逆的神经损伤,而且会让本体的意识永远停留在幻域之中,就像一个被困在的鬼魂一样,饱受执念之苦,永尝沉沦之果。
至于失去意识的本体并不是真正的死亡,最基本的生活代谢依旧运作,只是代谢速度随着能量的消耗,体内细胞也随之死亡,最后只会剩下一堆霉迹斑斑的尸骨。
然而按照我的理解,这就是鞭笞一般的酷刑,与其慢慢折磨致死,不如来个痛快。
“胡大哥,胡常四,我对不起你们俩,再见了,我还不想死,我想让凶手血债血偿,亲自在你们面前卸罪!”
让胡常四的意识永远停留在幻域,这是我自私的做法,但看到他的肉体化作逐渐干枯的尸骨我又于心不忍。
不过这样一来,我反而很容易误以为是杀人凶手。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我只好把小老板的尸体拖到胡常四的身边,同时也用塑料袋包住右手制造出二人打斗的混乱场景,最后把带有血迹的刀放在小老板的手中,我也定了定心神,淡定地从二楼的窗户一跃而出。
可在我在昆明的大巴中,心里依旧无法平静。
我这样到底算不算杀了人?胡常四与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这样的行径无异于自掘坟墓。还有,嫁祸于死者我也是临时起意,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对我最重要的是,这样算不算给胡大哥报了仇?
对胡常四的残忍无情,对胡大哥的无比愧疚,这让我如坐针毡,看向车窗外渐渐灰蓝的天空,再看了看周围昏沉睡意的乘客。
如果让刚才的记忆消失,我也不会有在坐囚车的感觉。
天空的颜色慢慢地走向黑暗,但明天的黎明时分依旧会有光。
我也希望自己不想迈向黑暗,哪怕身处仅有一丝光线的黎明之地,我也会有所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