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放飞鸽”死亡之谜,1993年洞口县“3·5”簸箕坳女尸案

“对,老张说的有道理。我们应该根据客观逻辑从证据中去把握案件的脉络。而不要囿于某些‘定论’,束缚自己的思路。关键是要把握住欧阳元秀吃完米粉后四小时内死亡这一客观事实。”唐章水再度下达指示:“由胡金轩负责,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继续对杨正康进行讯问。由王树槐负责,务必在近期内找到那个神秘的女人。”

散会后,王树槐同司法警察肖生荣,刑警尹华驹等人议论开了。

大家一合计,一致认为,既然杨、欧同这名女人在竹市上了去管竹的车,而到管竹后,下来的只有杨、欧两人,那就说明这个女人必定在竹市到管竹这条线上的某个地方下了车。而当时已时近下午,这个女人不可能走远,要么是附近的人或是在附近有亲戚。遂决定以竹市到管竹这条线上的岔路口和村庄为重点,进行访查。

果不其然,第二天即获线索,有人证实这个女人名叫傅桂芳,住管竹乡群溪村新立组,系该村村民旷育群之妻。王树槐等人立即赶到旷家,但傅却不在家中。向旷询问其妻去向,旷始则一脸苦笑,支支吾吾。最后,经不住王树槐等人再三追问,终于道出实情——

原来,傅于去年四月参加杨正康等人“放飞鸽”诈骗活动,充当诱饵,与广东省英德县横石塘镇一农民“结婚”。杨等人得了“介绍费”后即溜之夭夭。而傅因对方家人防范甚严,无从脱逃。现在,已身怀有孕,成了一只放出去而飞不回的“飞鸽”了。

事不宜迟。当晚,肖生荣驾驶警车,载着王树槐、尹华驹等人,如离弦之箭,直奔广东英德。终于在数天后将傅桂芳带回洞口。

面对威严的检察官,望着自己隆起如鼓的身孕,一股羞辱、后悔、痛恨之情泛起在这个年轻女人的心头……

傅同其丈夫是夏天到广东东莞打工时认识杨正康的。这年正月初,杨以拜年为名来到傅家。望着傅家家徒四壁,杨似乎嗅出点什么。趁着傅的丈夫外出买酒之际,杨邀傅一块儿出外“放飞鸽”。傅开始有些犹豫,后到底经不住钱的诱惑,便答应了。

3月2日上午,傅同杨一起到了竹市镇,杨便找“买主”去了。个把小时后,杨回来告诉傅说,“买主”让再带个女人去,我们去找欧阳元秀,把她也带去。于是,吃了中饭后,两人搭车到了洞口县城。快到修路工地时,杨对傅说,你先进去告诉欧阳元秀,就说我来了,明天一块走。我因人家知道我同她的关系,给人看见了不好。傅便先到工地找到欧,把来意告诉了她。晚上傅与欧准备睡觉时,杨悄悄溜了进来,结果当晚三人同宿一床。

第二天,天一亮,杨先溜了出去。接着,欧、傅两人吃完早饭后,一起离开工地,在街上与杨会合后,搭上了去竹市镇的汽车。欧当时背了一个黄色类军用帆布挎包,里面装着日常用品。到竹市镇后,傅同欧两人站在一店铺前躲雨,杨则寻找“买主”去了。俩人等了近两个小时,不见杨回来,不由烦躁起来。这时杨回来了,告诉她们今天没找到“买主”,出去不成了。于是三人一同吃了碗米粉。

这时已近下午了,三人又一起乘上三轮车往管竹方向回家。中途行至阳光村,傅先下车回自己家里,杨、欧两人继续乘车往管竹乡去了。

几天后,杨又到了傅家里,邀傅再度外出“放飞鸽”。傅顺便问他:“听说欧阳元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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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含糊答道:“是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据说是她自己吊死的。”

傅便未再问了。

4月初,傅即随同杨等人“放飞鸽”去了广东。

根据傅桂芳的交代,破案组又一次进行了缜密的分析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案情已趋明朗,杨有重大杀人嫌疑已是无疑。

张先绍在会上推断:根据证人证言,杨进人簸箕坳时两手空空,仅死者背有一个挎包。而现场又没有发现可资利用作为线索的物体,因此,杨很有可能是用挎包背带将欧勒死的。经比较,类似挎包背带的宽度、硬度、表面粗糙度等均与死者颈部索沟形状及伤情况基本相符。

这时,从看守所内侦查中传来情报,进一步证实杨有重大杀人嫌疑,而且其作案手段与张先绍的判断相吻合。

7月23日上午,洞口县公安局看守所审讯室里闷热难当。唐章水、欧阳叙录、胡金轩、王树槐等人凭着掌握的大量证据,向杨正康发起了凌厉的攻势。

“去年3月2日晚上,你在什么地方睡觉?”

“3月3日下午,你同欧阳元秀经过合塘村、棉花村往簸箕坳去干什么?”

“欧阳元秀的黄挎包哪里去了?”

望着审讯人员胸有成竹的神态和接连抛出的证据,杨正康茫然不知所措。不断地用颤抖的手拂扫着额上密麻的汗珠。

时近中午,只见杨正康长叹一声,说:“检察官,我算服了你们,我愿意全部交代犯罪经过。”说完后,原来一直挺得笔直的腰杆顿时软了下去,瘫倒在椅子上……

那是春天的一个夜晚,杨正康在横溪乡牛塘村某村民家中,与欧阳元秀邂逅相识。她是被人找来,充当“放飞鸽”的诱饵的。欧阳元秀虽然长相一般,但清秀的脸上却透出一股农村妇女少有的灵巧之气。已有妻室的杨正康心里不由产生了一股莫名的骚动。第二天下午,杨正康等人带着欧阳元秀到了邵东廉桥一个单身铁匠家里。长着一脸疙瘩肉的壮年铁匠一见着欧阳元秀,眼中霎时泛出一股猥亵的目光,二话未说,掏出三十张“大团结”摆在桌上。晚上,欧阳元秀悄悄爬下床来,穿好衣裤,准备开溜。

当她窸窸窣窣地摸到房门口时,一股绝望的心绪掠上心头——这个该死的铁匠用铁丝将门闩扎了个严严实实。这时门旁的窗户上突然泛出一个人影,未等欧阳元秀醒过神来,这人轻声说道:“元秀,别慌,是我。”——原来这人正是杨正康,接着一把老虎钳从窗格间递了进来。

这下,欧阳元秀心安定了许多,胆子也壮了。她蹑手蹑脚地踱到门边,三下五除二,一会儿便剪断了铁丝。出得门来,杨正康一把抓住欧阳元秀的手,两人迅速朝火车站方向奔去……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如胶似漆,形同夫妻。

道德既已沦丧,法律当然无存,又何必顾忌其他呢?

这年6月,杨正康与原妻离婚后,欧阳元秀索性搬到其家中与其姘居起来。冬天到了,欧阳元秀向山门法庭递交了离婚诉状。然而,当她置身庄严的审判庭,面对正气凛然的法官、曾经相濡以沫的丈夫、年幼可爱的孩子和父母责备的目光时,心顿时软了下来。她向法庭撤回了诉状。

杨正康“赔了夫人又折兵”,心中的恼恨自不待言,暗暗结下了对欧阳元秀嫉恨的死结。

欧阳元秀与他的藕断丝连,又使他将死结缓了一圈。

3月3日下午三时许,杨、欧同傅桂芳分手后,乘车继续往管竹乡去,两人在车上争吵起来。车到管竹,两人下了车,到路边一猪栏屋檐下避雨。欧又嘟噜了一句:“我跟潘希平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未这样骂过我。”此言更使杨妒火中烧,深深感到自己受了这个女人的作弄和愚戏。

旧嫌新恨,无法排遣,自然拉紧了心中的死结,杀人之念遂起。雨渐渐小了,杨正康假意送欧回家,两人经合塘村、棉花村,走进了簸箕坳。杨一路在思索杀人的方法和地点。

凤形山到了。四周一片静谧。杨略施小计:“元秀,我们相好一场,都不要说谁害谁,干脆一起吊死好了。”

容易激动的欧只当杨是句玩笑话,一边说:“死就死,难道我怕死?”一边毫无戒备地向凤形山村中走去。

杨正康紧跟其后。两人上得山来,似乎有些累了,各自摘下头上的斗笠,垫坐在地上。欧一面脱下外衣扇风,一面紧紧地依偎在杨的左臂旁。就在这时,杨一眼瞧见欧丢在一旁的黄挎包,顺手捡了过来。趁其不备,猛然将挎包背带套在其颈部死命地勒。不一会,欧气绝身亡。

杨迅速用其外衣卷成绳状,将尸体就近挂在一棵松树上。然后,捡起挎包逃离了现场,按原路走出簸箕坳。当行至管竹乡政府门前的小桥上时,把挎包扔入河中。

第二天(3月4日),杨一早就赶到欧阳元秀的娘家,企图打个“时间差”,制造假象掩盖杀人罪行。

第三天上午,当听到人们议论说发现尸体后,他又赶到现场,把尸体取下,以破坏现场,干扰侦查工作。

案件告破,杨正康被依法逮捕。省检察院主检法医方冰会同省公安厅黄本欢、高洪海两位法医,根据获悉的证据材料,再度对该案进行了复核鉴定。一致认定:死者系生前颈部受较硬的物体压迫窒息死亡后,再用衣服伪装上吊自杀的。他杀无疑。

至此,簸箕坳女尸疑案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