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他们并不怎么能接受林砚提出的这个新要求。
不过林砚这么做自然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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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尸这一行,情况危险程度不定。
如果简简单单的打捞尸体,只要对方不是什么罪大恶极之人,他所需要的报酬自然不会太高。
但是所谓多劳多得!
现在这情况很明显不只是捞十二具尸体那么简单。
原本连续打捞就很费灵力,再加上河底的那东西。
这任务就没那么简单了。
并且,自古捞尸,规矩不能坏!
尤其是捞尸人这种古行当,与赶尸匠一样,极其注重规矩与讲究!
这一行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就是:一分钱,一份力,不可偷奸耍滑,但也不能超出酬劳范畴。
因为这一行常与尸体打交道,与亡魂做来往,会沾染因果,影响阴德。
你办得事情不符合酬劳,多余的因果和业力谁来抗?
因此,捞尸有捞尸的规矩!
一分钱,一份力!
但对这些古老的规矩,其他人是不懂的,更无法理解。
一旁的其他警员在听到林砚重新报出的价格之后,脸上不由的带上了些怒意。
“一具十万?那可就是一百二十万了啊!”
“怎么还坐地起价呢,也太不讲究了吧!”
“但是尸体只有他能打捞的上来……”
“那现在怎么办?真的给他一百二十万吗?”
“……”
他们能想到的,能成为局长的李局自然也不是什么蠢人。
“水神师傅,咱们事先不已经谈好价格了吗?”
“突然加价不太好吧。”
他大概也能猜到对方为什么会忽然再次抬高价格。
无非是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对方知道他们除了跟他合作别无他法。
另一个就是跟刚才从水下冒出来的那东西有关。
但这不就是坐地起价吗?
但他还是想争取谈一下。
不过林砚倒是平静的很,淡淡道:“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
“自古捞尸有规矩:一分价钱一份力,一份因果加吾身。”
“当然你们也可以撤销委托,我不介意。”
他还是很善解人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