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放鸽子

青葱的秧苗便开始疯长,开花、结果,果子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黑绿色的大西瓜。

陈凌蹲下来,挨个敲了敲,听了听声响。

这黑西瓜不比那种花皮西瓜,皮太厚,听不出来熟没熟。

于是就随便挑了一个出来,打开一瞧,西瓜皮有两指多厚,瓜瓤很红,子少肉多,光看品相还算不错。

可陈凌切了一块尝了尝之后,却轻轻皱起眉头。

“啧,这味道,还是不太行啊,用灵水催出来的口感都比外界的普通西瓜差一点,这次的嫁接有点失败啊。”

这黑皮西瓜是他用冬瓜嫁接出来的。

继承了冬瓜的优点,皮非常厚,经得住长途运输。

而且个头大,一个西瓜平均十几斤、二十斤,大一点的甚至能达到四十斤。

但是吧,也有冬瓜身上来的缺点,就是不怎么甜。

别说外边种了。

就是洞天内部栽培,甜度也不高。

“现在长途运输的问题解决了,口感又成了新问题……”

“难道还得在洞天里头再培育几代才行?”

陈凌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在洞天里种东西没种成功的滋味。

“唉,看来日月洞天也不是万能的啊,不能瞎搞……”

“不过这也没啥,回去换着花样,再培育几代试试。”

陈凌摇摇头,对小青马招招手:“过来,剩下的交给你解决了。”

西瓜没种成功,但是桃子培育的还挺成功的。

或许这跟在洞天内的生长时间有关系的。

桃树是陈凌刚得到洞天就种进去的。

生长时间长,现在都成了一片桃林了,可以说是一个自然繁育优化的品种。

“怪不得后世也就小日子那边西瓜新品种搞得多,每年他娘的限量的卖,原来这东西没我想那么简单。”

“说到底,还是桃子培育起来比较简单啊。”

陈凌从洞天摸出来一个桃子,洗了洗,掰开后,果肉是深红色的,非常奇特。

尝一口,汁水四溢,甜美多汁。

这种奇特的桃子,外表与普通桃子没什么区别,但是果肉的颜色却大不相同,是一种罕见的深红色。

这是陈凌用野生樱桃树嫁接的。

只培育了两代,就出现了这种奇特又好吃的新品种。

“这个品种不错,明年在果园给桃树嫁接一下,以后就当新品种卖,比现在的强啊。”

陈凌暗暗思量着。

然后把地上的西瓜收起来,收到洞天里,又从洞天搬出来一个大冬瓜,奶奶的,冬瓜嫁接西瓜没弄成,那就回去中午炖大锅菜吃。

回去路上,又绕道转去电话亭,给大舅哥王庆文打了个电话,让他和王庆忠明天到镇上等着,自己会送一车衣服和布料到风雷镇。

通知到后,也不管边飞边玩的鹞子和鸽子,一路纵马疾驰回家。

刚到家,就见老丈人抱着儿子嚷着什么,高秀兰还拿着一根大竹竿骂骂咧咧,一群狗在山坡上跑来跑去,汪汪叫个不停。

王素素则是仰着头看着天空,拿着鹰哨在那儿吹。

“怎么了这是?”

“阿凌你回来了正好,咱们家鸡让老鹰吃了好几个,这鹞子也不在家,好几个老鹰一个劲儿在天上打转,赶快想想办法吧。”

王素素见他回来,急忙说道。

在麦收或者秋收之后,庄稼收割完毕,田野上的野物就没了藏身之处,很多山里的老鹰便会趁机飞来,一早一晚天气凉爽的时候,在田野上来回盘旋,寻找猎物。

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二秃子也经常会参与进去,变变口味儿,陈凌还经常带着儿子看那些老鹰。

没想到今天,这些老鹰没在田野上打转了,居然跑来抓他们家鸡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