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得闲

小金上次没挖到这玩意儿,还念念不忘,察觉到这熟悉的气味,就绕着獾子洞又是打转,又是来回嗅,可能是知道这洞比较深,过了会还咬着陈凌裤腿往洞口那边拽,想让他帮忙去抓。

“好了小金,它们又跑不了,等过两天再来堵也是一样,乖乖的,咱要听话。”

陈凌拍了拍小金的脑袋安慰道。

黑娃只是蹲在旁边哈喇子流了老长,瞅瞅獾子洞的洞口,再瞅瞅小金,仿佛在等獾子自己出来。

这玩意儿肉好吃,上次炖出来,虽然给它们没剩多少,但是骨头都进了它们两个的肚子里,那味道它可记着呢。

“就知道流着哈喇子干看,除了惦记吃就不能长点本事?”

陈凌见到黑娃这一脸馋样子就来气,给了它一脚,就领着小金往前走。

黑娃这货挨训习惯了,根本不在意,甩了甩毛发,没心没肺在獾子洞旁撒了泡尿,迈着小碎步就跟了上去。

过了会儿,眼前的野果子越发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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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陈凌就站在一处山葡萄旁,举着石锄刨了两株下来。

这种葡萄就是纯野生的,果子比家里种的葡萄要小很多,大多数也就成人的小指头肚那么大,皮厚肉少籽儿多,吃起来发酸发涩。

这玩意儿现在村里的小娃娃都不稀罕看一眼。

也就是陈凌这样的,小时候零食少,才会抢着过来摘了吃,觉得是难得的美味。

现在也就是秋天酿葡萄酒的时候,每家进山摘一些,还别说,酿出来的葡萄酒,喝起来味道还真挺不错,劲儿也足。

陈凌也是惦记着这一口,直接刨了两株下来,扔进洞天随它生长去。

挖了两株山葡萄,陈凌瞄准不远处的野山楂……

这也是儿时常吃的野果。

就是太酸了。

收进洞天长起来,口味估计能好上不少。

很快,他又去挖了两棵猕猴桃树,也收进了洞天。

这种野生的猕猴桃,个头同样很小,刚摘下来的时候特别硬实,需要放在麦麸里捂上半个月才能吃。

挖完猕猴桃又挖石榴,最后连几株枸杞也被他收了进去。

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往山下走的时候,恰好又遇到一处竹林。

不是大毛竹,是当地的笨竹子,土生土长的,也不知道学名叫啥。

这种竹子生长缓慢,也不高大,就只是长得匀称一些,大概三根手指头那么粗。不能做建筑材料,笋也不好吃,主要是农家编制竹器来用的,像竹筐子,竹筛,竹耙子等等。

做出来的竹器经久耐用,就是一般人做出来太粗糙,不咋美观,带到集上卖也卖不出好价钱,除非有陈大志那样的手艺。

陈凌砍竹子主要是王素素做竹篦子要用,这种事他自然是不能让媳妇来干的,正好见到了就顺路砍两棵回去。

砍完竹子,陈凌收了手,喊上两只狗往山下走去。

……

“小苍娃我离了,登封小县~”

陈凌刚到村口,对面大坝上,一道公鸡嗓子唱出来的腔调,吓得河边一群水鸟扑腾着翅膀从芦苇丛中飞远了。

就看到一个身穿蓝背心,军绿色裤子,顶着鸡窝头的中年汉子正骑着辆自行车摇摇晃晃的唱着,看到陈凌扛着竹子,领着两只狗走过来,顿时捏住车刹,轻咦了一声。

愣愣地看了陈凌好几眼,才不确定的问道:“是富贵吗?”

“不是我还能是谁,咋了春生哥,半年不见,认不得了?”

陈凌停下脚步,把竹子斜着拄在地上,冲这人露出笑容。

这汉子是王春元的大哥,王春生。

跟着爹娘常年在县城住着不回来,开着个小木材厂,当做日常的营生。

当初七八十年代的时候,有几年村里大队上就是王春元他老子、陈二柱他老子,还有王二婶子家的老汉在管事,这三人在村里横行霸道,名声极不好。

后来这三家里,只有王春元跟陈二柱两家发了家,也是在鼓励经商的几年里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