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由一场战斗决定的:谋杀本身,燃烧,抢劫;有罪的人,即被征服的人,被处以死刑:他的所有财产都给了原告和法官。
对于第一次盗窃,除了教堂和人头盗窃外,他们被鞭打并被剥夺财产,财产由原告和法官瓜分;可怜的罪犯被连同他的头交给了原告。
对于第二个小偷,他们被处死,甚至未经审判,当时有五六个好公民发誓被告是一个着名的小偷。
一名由塔特姆指定的可疑人员受到酷刑;但是他们没有碰这个无可指责的人,只要求他保释,直到事情得到解释。
法官的不公正决定被大公摧毁,但没有对他们进行任何惩罚。
有了投诉,有了谴责,有必要去莫斯科,或去总督,或去博亚尔,他们在被告居住的地区拥有司法权,内德尔希克或法警被派往他们。
目击者出现了。
法官问:“我们能相信他们吗?按照律法和良心的命令审问他们,——被审判者回答。
证人开始发言:被告反对,通常以如下方式结束他的演讲:“我要求上帝的宣誓和审判;我要求一场野战和一场战斗。
每个人都可以提名一名战士而不是他自己。
奥科尼奇和内德尔希克指定了一个地点和时间。
选择了任何武器,除了枪支和弓箭;他们通常穿着盔甲和头盔,用长矛、斧头、剑、骑马或步行作战;有时还使用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