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得这幺不三不四,姐夫一定很看不惯。可是我在家里就是这幺穿的啊,那不然明天我就搬走咯,免得麻烦姐夫你。”
额角一抽,傅寒江没再多说。他知道这小丫头一直对他心有怨言,也一心想搬走,可是……
——可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幺,他一开始只是出于责任照顾她几天,渐渐地,却把自己给“照顾”了进去。
他开始习惯家里总是吵吵闹闹的感觉,习惯了那些随手乱扔的小东西,也习惯自己的牙刷旁边,并排摆着另一只粉红色的。
她虽然任性、叛逆、无法无天,但又像一轮散发着热量的小太阳,不断吸引他向她靠近。
傅寒江还记得那次,她晚上回来时不知在哪里弄伤了腿,一道口子挂在纤细的小腿上,不停往外渗血。
他当即便把她按在沙发上,拧着眉蹲下给她搽药。
“在哪里弄的?”男人的声音有些沉。
秦露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说:
“应该是表演的时候蹭到了吧,今天观众热情过头了,这种事常有的,以前我还从舞台上摔下来过呢。”
心口一钝,傅寒江擡头看她。
女孩的小脚丫儿还被他托在掌心,生着薄茧的指腹有些粗糙,微微一动,便带来过电似的酥麻。
忽然,秦露有些慌乱地别过脸。
“你……”她猛咳一声,又恢复到以往那种满不在乎的语气:
“我知道你又要说教我,反正我这种工作,在你眼里看来就是不正经呗。”
“我从来没这幺说过。”傅寒江垂下眼,继续给她清理。
他的动作很轻,生怕碘伏刺激到女孩的伤口,淡淡道:
“你的乐队已经组了一两年了吧,能坚持这幺久,足以说明你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