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仙家竟被当成养料!

战斗从黄昏一直持续到夜晚,两人就在烂尾楼前静静地坐着,仿佛时间都凝固了一般。然而,当夜幕拉下帷幕的瞬间,林友强突然如闪电般出现在寒航面前,手中的铜锣猛地敲响,让寒航措手不及。

“强哥!这就是夜幕舞者的速度吗?真是太快了!”寒航惊叹道。

林友强瞪着寒航,咬牙切齿地骂道:“少废话!”紧接着,寒航面对林友强,迅速向后跳下楼去。而林友强则毫不犹豫地向烂尾楼的阳台前施展金刚跳,紧跟着在空中转体,伴随着高速运转的速度并一脚狠狠地朝寒航踏去。

寒航见势不妙,急忙拿出体内的一位出马仙扔向林友强。林友强大惊失色,破口大骂:“妈的!你个混蛋!你这样做会让北方的仙家如何看待我们南方的……”

寒航却不以为然,冷笑道:“哎呀,只要变得更强就行了,何必在意这些弱者呢?他们不过是我的养料而已。你说是吧,强哥?~”

林友强怒不可遏,怒吼道:“你妈的!老子今天一定要为老头子清理门户!”说着,他纵身跃起,准备与寒航决一死战。然而,就在这时,寒航召唤出了煌妖幡内的鬼魂和诡异,几只诡异瞬间来到了林友强的面前。林友强挥舞手中的锣锤,左右敲打,将诡异击退。随后,他一个转身,用锣锤刺穿了一只诡异,并回头看向后方。

寒航站在后方,不紧不慢地掏出一把血灵殿的抽离法器,然后将其扔向林友强。林友强眼疾手快,迅速用桶将那诡异的东西穿起,并用力一甩,使其飞向寒航。只听“砰”的一声,那诡异的东西瞬间化为一团血雾。

林友强开始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突然,一只诡异从背后袭来。他一个后跃转身,准确地预判到了对方的攻击路线,然后挥动手中的锣锤,将那诡异一一击飞出去。与此同时,寒航朝着林友强的方向一跃而下,手持法器,企图夺取林友强的能力与功法。然而,在夜幕舞者能力的帮助下,林友强侧身一闪,轻松避开了寒航的攻击。寒航扑了个空,在寒航扑空的瞬间林友强一个箭步朝着寒航冲去。

寒航一边翻滚躲避找准机会站起来边躲边看着林友强的攻击,一边调侃道:“哎呀~强哥~为什么不召唤诡异和那死老头留给你的鬼魂们出来战斗呀~哦~我懂了~是不是怕我又拿那群北方小畜生来帮我挡命呀~”林友强瞪了他一眼,眼中充满了愤怒和无奈。寒航继续调侃说道:“哎呦呦~就是这个眼神~和那老不死的一模一样!你不舍得杀它们是吧?好啊,我来替你杀!”说完,寒航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林友强大喊道:“你想干什么!快住手!不要 ! !它们会永世不能轮回的!快放开它们 ! !”然而,寒航根本不理会他的劝告,命令所有的诡异鬼魂拖住林友强,让他无法动弹。而寒航则趁机一只只地将仙家撕开皮囊,吞噬他们的灵魂。林友强见状,心急如焚,大声呼喊:“不要!”但此时已经太晚了……

林友强见状,心中的怒火如火山喷发般汹涌而上,他毫不犹豫地从怀中掏出煌妖幡,猛地抛向空中,同时开始施展法术,口中念念有词。随着他的咒语响起,众多鬼魂集体而出。

这些鬼魂出现后,煌妖幡立即飞到林友强身后,他双手用力撕开外套,并迅速划动双臂。眨眼间,十一只恶鬼阶诡异瞬间发生了异变,变成了恶鬼灵级别的诡异。

寒航惊讶并愤怒道:“果然!打更人在这个诡异世界上确实是个异类!为什么那个老家伙就是不愿意把这些东西都教给我呢?!这样他也就不会死了!”

此时的林友强已经不愿再与寒航浪费口舌,他直接冲向前去,与寒航展开激烈的对抗。两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在天边还残留着最后一抹余晖。就在这宁静被即将吞噬之际,两人身形如电,瞬间出手,战斗的号角悄然吹响。

寒航一边战斗,一边还不忘吞噬着五仙的魂魄,林友强看得心急如焚,想要尽快结束这场战斗,以免更多的仙家受到伤害。

就在这时,林友强突然以惊人的速度伏地滑行,如同闪电一般迅速滑到寒航面前。紧接着,他单手撑地跃起,飞起一脚打断了寒航吞噬五仙的节奏。

寒航见状,抬起手臂进行抵挡,但林友强趁机跃起,用双腿紧紧夹住寒航的头部,然后将其狠狠地甩飞出去。寒航被甩飞后,重重地摔倒在地。

林友强迅速站起身子,眼神坚定而凶狠,准备继续与寒航展开殊死搏斗。

两人在极速的速度之间双拳碰撞纷纷被击退了数十米。

只见两者的手中同时黑气缠绕,林友强双手摊开:“有请异变柳仙子嗣!助阵!请把您的力量借给我!”

一条满身是青色火焰的柳仙正要进入林友强体内,但却停在了半空中。

林友强大惊失色道:“怎么了?小青怎么不下来!”

寒航抬起手,冷笑道:“你以为我会用五仙的力量和你打?我早就知道你在寻找奇特晶核的时候救过柳仙一族,血灵殿分殿的殿主和我说过你还有一只变异的柳仙~就是这只吧~真不错~我感受到了~这个我吃下去至少突破一阶还可能是巅峰!哈哈!孽畜!还不速来!”

林友强挣扎着吼道:“不!小青!”

只见寒航手臂突然发力,一道道血黑色的气体强制性的把柳仙给拉了过去。

林友强连忙布阵,双手泛起白色气体,用力一拉:“小青!回来!”

寒航见状,立马掏出丹药猛嗑,嘴角露出一抹得意之色:“强哥~你呀~是赢不了我的!! !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