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道乃驯。
改革是时代发展之需要,是现实国情之需要,更是中兴大明之需要。
当此内生乱,外遭胁之时,我大明要想实现国富民强,必须变革,故臣大胆妄言之,
针对本朝南方叛逆之藩王作乱,
臣主张,厉行削藩,
可以保留现有各藩王的爵位和俸禄,收回其名下控制的土地和卫队,从而控制其经济,拆撤其军队。
小主,
为绝后患,对后世大明之皇子们可带爵位和俸禄封王,
三代以后和士、民、工、商一样,可以参加科举和经商!
同时,对主动交回土地和卫队的现有各藩王,进行经济赎买补偿,
并且可以允许其离开藩国和发放给免税十年的海外经商特权,
对于不配合的藩王,可视为叛逆,发大军剿灭之。
财政上税收上,
臣坚决拥护现在正实行的征收商业税、关税,开海,取消地区重复收税和贸易壁垒,以活跃全国各地经济之发展,加快各地之间的经济联系。
同时,针对农业税,
臣主张重新清丈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所有的赋、役,皆以银缴,
取消人丁税,实行“摊丁入亩”之法,
同时降低农业税率为2%,取消剩下的苛捐杂税,
毕竟农户太穷,并没有多少钱财,有强大的商业税和关税做支持,完全可以实现国库的充盈。
重视商业,扶持商业,以商业税为国家税收之本,
同时保护农业,实行最低粮食供应价,
如此,不仅可以降低大地主阶层对土地之热情,减低土地兼并之危害,稳定社稷,
而且还能加大经济之发展,加快各地之交流,互通有无,
只需要数年,定然可以实现,
“太仓粟堆积如山,国库积金 至四千余万”,彻底解决困扰我大明之经济问题!
军事上,
臣主张“北稳南进”,“扰外必先安内”,
先用大将镇守北边,稳定边境,
之后选用名将,海、陆并重,平定南方叛乱,实现大明一统。
吏治上,
臣主张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
考核各级官吏,
如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体必将为之肃然。
对外民族关系上,
臣主张在平定西南军镇沐家之后,实行“改土归流”之策,
将云南,贵州、两广之地直接收归中央控制,
为减少叛乱之再次发生,臣主张对少数民族,实行移民教化之策,
“绝其文化,变其服饰,同化其族”,
同时帮助其在平原之地重建家园,
如此,数十之后,其必然成为我汉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