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房里又吵又闹,打坏了不少古玩,按理说店家应该派人索赔,可几壶酒喝完,外面鸦雀无声,鹿怀休好不容易遇到知己,酒喝的猛烈,已经烂醉如泥,趴在桌子上鼾声如雷。
李桃歌朝外面张望,见到一名女人正坐在高台旁边,三十左右的年纪,丰腴有度,白到透润,左腿压着右腿,露出衣袍下惊人的白皙。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这妇人不仅白,而且长相身段无可挑剔,涂满玫红丹蔻的十指正剥着金桔,夹出一瓣,塞入口中,对李桃歌投出侵略视线,似是勾引,又像是在挑衅。
“她就是长乐坊的老板,寡妇洛娘。”周典提醒道。
李桃歌遇到的女人不少,还是头一次见到媚骨天成的尤物,这年纪,早过了最好的芳华岁月,仍旧姿色不减,对正常男人而言,依旧是把犀利的刮骨刀。
“她不怕我,也不怕你,雇人行凶后尚且沉稳如钟,不知谁给的底气,走,去会一会她。”李桃歌撩袍下楼。
来到大厅,李桃歌直视迷死人不偿命的杏眸,分明没有退让的意思,越走越近,来到咫尺之遥,浓烈的胭脂味夹杂着橘子香气钻入口鼻,李桃歌玩味笑道:“姐姐的橘子甜吗?”
洛娘用牙咬了下唇角,远山黛挑起,“没姐姐甜。”
李桃歌装成经常混迹于花丛的公子哥儿,再进一步,抚摸着对方皓腕,挤出风流笑容,“我想尝尝。”
洛娘任由他摸来摸去,媚眼如丝,用销魂蚀骨的声音说道:“想尝姐姐,还是想尝橘子?”
李桃歌在对方手心嗯了一下,柔若无骨,指尖传来令人惊讶的细嫩,“哪个甜,我就想尝哪个。”
指尖和手心接触,洛娘从喉咙里嗯了一声,呢喃轻语道:“想尝完姐姐的甜,再尝姐姐的咸?”
李桃歌虽然装成登徒子模样,实际是初哥一枚,先是被一声呻吟惊起鸡皮疙瘩,然后品味对方的暗语,甜倒是触手可见,咸从何来?
始终摸不到头绪。